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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2日,国家发改委发布《关于调整完善邮政普通包裹寄递资费体系结构有关问题的通知》,决定调整完善邮政企业普通包裹寄递资费体系结构。《通知》表示4月20日起,邮政普通包裹服务资费由实行政府定价改为政府指导价,企业可自主确定具体资费水平,邮政普通包裹服务资费或迎来调整。
通知指出,邮政企业寄递单件重量不超过10千克、每立方分米重量不低于167克普通包裹(以下简称邮政普通包裹)服务资费,由实行政府定价改为政府指导价,企业可以在不超过国家规定资费标准范围内,根据市场供求竞争状况、用户承受能力等因素自主确定具体资费水平。
邮政普通包裹寄递服务资费按照省级行政区划、省会城市之间邮运距离,设置31个计费区、6档资费,区分首重、续重计费,首重、续重计费单位重量均为1千克,不再另收挂号费。
通知要求,邮政企业要严格执行本通知邮政普通包裹寄递服务资费标准规定。对因资费结构调整邮资下降的线路,不得不降或少降资费;对个别邮资上涨的线路,要充分考虑市场供求竞争状况、用户承受能力等因素,通过采取资费下浮措施,合理控制实际邮资涨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