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记者从沙坪坝区检察院获悉,沙区首例盗窃个人信息案成功破获。湖北一男子在网上同伙他人利用网络系统的漏洞,入侵沙坪坝区一物流快递公司系统,对里面约50万条个人信息进行下载并倒卖,从中牟利30余万元。目前,沙区检察院已批捕4名嫌疑人,准备向沙区法院提起公诉。
两人利用物流公司漏洞 下载几十万条个人信息
梁某今年29岁,湖北人。今年1月,他偶然在网上用一些不法软件进行尝试,竟破解了沙坪坝区一家物流快递公司系统的密码。
梁某看到该公司系统内有许多物流信息,瞬间觉得找到了“致富”的大门,他决定将这些信息拿来卖钱。可因梁某的“技术”有限,这些物流信息他只能在网上进行查看,并不能下载。他非常不甘心,于是通过网络,找到了黑龙江的网络黑客孟某。
双方谈妥条件后,孟某开始入侵该物流公司的系统,并很快开始下载里面的个人交易信息。
从2017年1月~3月,孟某一直帮梁某下载该物流公司的交易信息。虽然这家公司的系统也在不断修复漏洞和升级,但孟某也在不断更新自己的“黑客”软件进行破译。两人在案发后交代,他们前后共下载了50多万条个人信息,而梁某也给了孟某数万元作为好处费。
发现有顾客被诈骗
物流公司报案求助
今年5月初,有许多顾客向该物流公司反映,称自己的个人信息被人利用了。其中市民王先生表示,自己在购物网站上购买东西后,很快就有人联系他,称是这个购物网站的客服人员。对方能准确说出他的名字、电话和住址,并谎称该物流存在问题。信以为真的他结果进入了对方提供的一个钓鱼网站,被骗上万元。
该物流公司随后通过排查系统,发现是沙区一名员工的账号有问题。经调查,该员工并没有在公司,但账号却显示在下载信息。公司发现有信息泄露,于是向沙区警方报案求助。
下载50多万条信息
从中牟利30余万元
接到报警后,沙区警方高度重视,立即展开调查。通过多方调查,最终锁定湖北人梁某有重大作案嫌疑,并且顺藤摸瓜找到了与梁某合作的“黑客”孟某,以及帮梁某倒卖个人信息的张某、胡某。
“这4个人都在不同的城市,摸清情况后,我们锁定证据,并且进行了同时抓捕。”办案民警介绍,今年6月,4名嫌疑人被沙区公安机关抓捕归案。面对民警的询问,4人都承认了倒卖个人信息的事实。其中梁某坦言,他共下载了50多万条个人信息,从中牟利30余万元。
沙区检察院通过调查,已落实5万条出售的个人信息,足以对上述人员绳之以法,案件还在进一步调查取证中。目前,沙区检察院已对梁某等4人实施批捕,并移送法院起诉。据悉,该案是沙坪坝区破获的第一起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
揭秘
哪些人在购买个人信息?
梁某还交代,贩卖这些个人信息时,主要分“过期”的和“没过期”的两种。“过期”的意思就是,这些快递物品已经到达收件人手中,这种信息卖5毛钱一条。而“没过期”的意思就是,快递物品仍在邮寄中,未到达收件人手中,这种信息相对贵些,2元一条。
承办此案的检察官殷文剑告诉记者,网上购买这些信息的对象主要有两类:过期的信息主要卖给一些不法广告商,他可以通过你的姓名、电话、住址,以及你已经购买的物品等信息,推销自己的商品,也就是平常所谓的骚扰信息或者骚扰电话;另一类就是将“没过期”的信息卖给一些不法分子,他们根据掌握的信息,扮成购物网站的客服、物流公司人员、甚至公检法等人员,对收件人实施诈骗。
殷文剑还告诉记者,虽然个人信息的出售看似并不严重,但给后面的一系列犯罪提供了基础条件,影响非常广泛。目前,公安机关仍在对此案后续进行调查,将继续打击诈骗案件。
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 入罪标准怎么划分?
昨日,承办此案的检察官殷文剑告诉记者,根据刑法和最新的司法解释,如今此类案件的主体已是普通受众,意思就是普通公民只要涉嫌买卖、出售、非法提供公民个人信息的,达到一定数量,都将构成犯罪。那么哪些信息属于公民的个人信息呢?根据信息的隐私性,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在法律上的入罪标准也不一样。
第一类:50条以上入罪的信息类型有:踪迹信息、通信内容、征信信息、财产信息。
第二类:500条以上入罪的信息类型有:住宿信息、通信记录、健康生理信息、交易信息等其他可能影响人身、财产安全的公民个人信息。
第三类:5000条以上入罪的信息类型有:普通信息,比如姓名、电话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