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交通运输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和财政部联合发布《关于切实做好货车通行费计费方式调整有关工作的通知》。明年1月1日起,新的《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车型分类》将在全国范围统一执行,货车通行费计费方式将进行调整,从以前按重量收费调整为统一按车(轴)型收费。(相关报道见A7版)
车辆通行费改革既关乎高速公路的可持续发展,又关乎公众出行的成本,一直以来备受关注。此次交通运输部等三部委将货车通行费的计费方式从以前的按重量收费调整为统一按车型收费,旨在让车辆通行费的负担更公平合理。这对撬动车辆通行费的全面改革,具有“看似一小步,实则一大步”的积极意义。
车辆通行费是“贷款修路”的直接产物,始于上世纪八十年代的“贷款修路”改革,虽然拓宽了高速公路建设的融资渠道,促进了我国高速公路建设的快速发展,但也给公众出行和企业物流增加了成本。近年来,从全国和地方“两会”到其他公共舆论场,各界有关改革甚至取消车辆通行费的呼声不绝于耳。
不论是从我国高速公路建设还须持续推进,目前高速公路建设成本尚未收回导致的还贷压力巨大等角度看,还是从“谁受益谁负担”车辆通行费的公平原则来讲,取消车辆通行费都不是优选,更不是首选。实际上,车辆通行费的改革本质不在于取消收费,而在于如何更公平地将道路建设和维护成本分摊到相关利益主体。在现阶段取消车辆通行费不利于高速公路可持续发展的形势下,让车辆通行费的改革聚焦公平分担道路建设和维护成本,也就成了必须坚守的改革导向。
此次出台的货车按车型收取通行费改革,相比于以前的计重收费,更具有科学性和合理性。收取车辆通行费是对道路使用者直接收取费用,用来补偿道路建设及维护投资的一种基础设施成本回收方式,收费的多少取决于车辆对道路资源的占用比例。车辆对道路资源的占用,并不与车辆的载重量直接关联,而是取决于车辆的轴型。不同轴型的车辆因长度不一样,对道路资源的占用各不相同。因此,按车型对车辆收取通行费,不仅更符合客观实际,也更符合公平原则。
不可否认,按重量收取车辆通行费可以让载重大的车辆付出更多的道路维护成本,确保道路的正常维护,但也容易让道路资源占用比例大的车辆,因载重小而少支付本应承担的道路维护成本,这对轴型小载重大而占用道路资源相对少的车辆显然有失公平。
以前之所以要对货车施行计重收费,主要目的是为了遏制货车的超限超载。现在高速公路超限超载的现象已经得到了有力遏制,再继续施行计重收费模式已不可取。与时俱进将车辆通行费收取模式改为统一按车型收取,不仅能公平地让相关利益主体分担道路建设和维护成本,也有助于引导货运企业主动摒弃拼载重的违法行为,自觉坚持节约运输,提高整个道路的利用率。如此既平衡兼顾了各利益主体的利益诉求,又最大程度地彰显了公平,无疑是多赢的理性选择。
目前,按车型收取通行费的改革时间表已经确定,相信随着改革措施逐步落地,按车型收费这一彰显了更高层次公平的车辆通行费模式,必将在确保高速公路良性发展和合理分摊公众出行及企业物流成本方面,释放出利国利民应有的红利。(万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