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是最终需求,是推动经济发展的持久动力。党的十八大尤其是十九大以来,随着国民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步伐加快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逐步深入,消费“压舱石”的作用日益凸显。2019年,我国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411649亿元,同比增长8%。同期,消费对国民经济增长的贡献率为57.8%,已经连续6年成为拉动我国经济增长的第一“主引擎”。
今年以来,新冠肺炎疫情的迅速暴发和不断蔓延短期内给消费带来了较大冲击。从行业来看,由于疫情抑制人口流动和聚集,导致短期内对批零住餐、电影娱乐、文化旅游、交通运输等行业冲击明显。据估算,2020年春节7天假期期间全国批零住餐经营收入仅为2019年同期的20%。从总量来看,2020年1-2月,我国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同比下降20.5%,下降幅度超出预期。与消费总体受到较大冲击不同的是,疫情期间线上消费则出现了爆发式增长,诸如生鲜电商、直播电商、互联网医疗、在线教育、线上办公、无接触配送、医疗机器人等新模式新业态新场景方兴未艾。
长期来看,随着新冠肺炎疫情逐步得到控制和企业复工复产的不断加快,消费将呈现吃住行等刚性消费的补偿性反弹、游购娱等发展性消费的恢复增长以及线上消费等新型模式的持续增长等发展态势,因此疫情不会从根本上改变消费“压舱石”的基本面,消费仍将稳定增长。但我们也要看到,疫情隐蔽性强、传染性强、影响范围广且有可能反复出现,因而也易成为影响消费稳定增长的新变量。为此,我们要在确保疫情防控措施到位的前提下,稳定和扩大居民消费,促进消费回补和潜力释放,筑牢经济发展的“压舱石”。
首先,要促进短期措施和中长期政策的有机结合。近日来,南京、杭州、青岛、宁波等全国多地开始采取消费券、让利销售、补贴销售等举措来提振消费、激发市场活力,收到一定效果。但由于消费受到居民收入、偏好、预期、环境等多重因素的影响,仅靠政府举措的短期刺激远远不够,还需中长期政策的持续发力,如改革收入分配制度、优化消费领域基础设施建设投入机制、完善财税金融等政策、营造健康放心消费环境等。
其次,要推动企业复工复市与保障居民基本生活需要的有机结合。一方面,要有序推动各类市场、商场、店铺复工复市,恢复正常生产秩序,如引导企业精准生产国内外医疗机构急缺的应急医疗卫生物资如口罩、防护服、呼吸机等产品;鼓励商场和店铺拓宽进货和销售渠道,增加产品品种和类别,提升服务质量和水平。另一方面,要切实保障居民基本生活需要,平复百姓心态,如为社区鳏寡老人和生活困难家庭提供有一定政府补贴的基本生活服务保障;保障社区间小型便民连锁超市或便民连锁生活服务中心的正常开业以及生鲜、蔬果的正常供应。
再次,要推进线上线下互动融合和城乡网络建立健全的有机结合。一方面,要着力推进线上线下互动、商旅文体融合发展,增强消费发展新动能。鼓励企业持续发展线上消费新模式新业态新场景,持续推动“云经济”“宅经济”的创新发展,完善“互联网+”消费生态体系。另一方面,要着力推动城乡消费网络的建立健全,夯实消费发展新基础。加强消费物流基础设施建设,逐步优化城乡商业网点布局,有序推进社区便民商圈、商业步行街、城市中心成熟商圈建设,打造区域性乃至国际消费中心。
最后,要加强消费需求端和消费供给端的有机结合。从消费需求端来看,要着力推进居民消费,满足我国人民多层次多样化美好生活需要。重点是增加居民收入,激发消费活力,推动中高收入人群扩大消费规模和提升消费品质。从消费供给端来看,要引导企业差别化发展,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鼓励中小微企业生产和提供个性化、特色化、定制化的商品和服务,推动大中型企业连锁化、智慧化、品牌化、国际化发展。
(作者:高宝华,系商务部国际贸易经济合作研究院副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