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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干线全面推进船舶水污染物“零排放”

时间:2021-12-29 17:25 来源:未知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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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9日,长江干线安徽及以上区段全面推进船舶水污染物“零排放”启动仪式在安徽省芜湖市举行,标志着长江海事局将全面推进船舶水污染物“零排放”,这是长江海事局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推动美丽长江建设、长江航运绿色发展的重要举措。

启动仪式上,芜湖市副市长姚凯致辞,局危防处宣读了《长江海事局关于在长江干线安徽及以上区段全面推进船舶水污染物零排放的通告》,航运公司代表做表态发言,长江海事局桓兆平副局长发表讲话,并和姚凯副市长共同启动“零排放”按钮。与会代表还观摩了船舶铅封及监管软件演示。长江海事局以及下属武汉、黄石、九江、安庆、芜湖等5个分支局,芜湖市人民政府以及交通、生态、住建、城管部门,部分航运公司、港口企业及污染物接收单位代表出席启动仪式。

据长江海事局副局长桓兆平介绍,推进船舶水污染物“零排放”是指鼓励船舶采取“船上储存、到岸交付”的“零排放”处置方式处理生活污水、含油污水。与传统的达标排放治理模式相比,该模式可以避免船舶污水处理设备维护难、处理结果不稳定、海事监管难把控等问题,最大限度地减少船舶污染。

为深入推进美丽长江建设,长江海事局首倡 “零排放”模式,于2020年在长江干线重庆段实施“零排放”试点,形成了重庆“零排”方案;2021年在长江干线岳阳以上区段全面实施船舶水污染物“船上储存、交岸处置”的“零排放”治理模式,取得了显著效果。

据统计,截止2021年底,长江干线已有超万艘船舶实施水污染物零排放,船舶垃圾、污水接收量较零排放实施之前增加30%,污水超标准排放下降80%,每年减少污水处理装置燃油消耗2万余吨,减少二氧化碳排放7万余吨,具有良好的生态效益和经济效益。

为有效推行船舶水污染物“零排放”,长江海事局实施 “双铅封”“双盲断”等措施,通过具备唯一编码的铅封条对污水排放管路阀门进行铅封,仅保留污水上岸交付管路。此外,还研发启用了船舶水污染物零排放监管系统,进一步规范“零排放”船舶监管。

近年来,长江海事局持续推进美丽长江建设,深入开展了捍卫美丽长江“五大攻坚战”、“365”攻坚行动、“一零五全三提升”行动。2021年以来,累计开展船舶防污染检查8.5万艘次,查处涉污违法行为2539起,对226艘次存在涉污缺陷船舶采取滞留或限制靠泊措施,确保了2.2亿余吨危险货物运输安全。全面夯实船舶与港口防污染基础,长江干线港口船舶水污染物接收设施基本实现全覆盖,13座洗舱站、12处水上绿色综合服务区、30余座船舶水污染物转岸码头逐步建成,船舶垃圾实现100%免费接收。

下一步,长江海事局将持续加强船舶防污染管理,鼓励引导船舶实施“零排放”,推动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处置体系建设,健全“零排放”长效管理机制,强化“零排放”实施支持保障,持续推动船舶水污染物“零排放”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