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江西省省级物流公共信息平台
当前位置: 主页 > 物流通道 > 水运 >

特定航线江海直达船检验新规于明年1月1日起施行

时间:2023-12-15 11:12 来源:交通运输部 点击:
江西省省级物流公共信息平台提示:您的Flash Player版本过低,请进行网页播放器升级!

近日,中国海事局发布《特定航线江海直达船舶法定检验技术规则(2023年修改通报)》(简称《修改通报》),将于2024年1月1日起施行,进一步提升特定航线江海直达船舶安全环保水平,服务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

据了解,中国海事局2018年发布《特定航线江海直达船舶法定检验技术规则》。该规则为特定航线江海直达船舶检验发证提供了依据。近年来,依据该规则设计建造的江海直达船舶陆续投入运营,极大促进了长江经济带江海联运发展。为推动新能源、新技术的应用,适应相关法规标准的变化,中国海事局启动了《修改通报》编制工作。

《修改通报》主要内容包括,推广纯电池动力在船舶应用,规定了磷酸铁锂电池系统在船应用的构造、消防、检测以及控制要求,保障船舶应用电池动力安全;增强船舶通信导航能力,规定了北斗导航定位系统应用要求、船载B级自动识别系统设备技术要求以及电子海图系统(ECS)功能、性能和测试要求;提升船舶绿色环保水平,纳入《船舶水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船舶发动机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一、二阶段)》等国家标准要求,提升特定航线江海直达船舶防污染水平;解决船舶面临实际问题,修订了江海直达船舶载重线勘划的样式,解决了船舶干舷面积较小,载重线勘画位置不足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