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7日,在国家主席习近平与建交后首次访华的巴拿马总统巴雷拉见证下,交通运输部部长李小鹏和巴拿马海事局局长巴拉卡特分别作为各自政府授权代表,在北京人民大会堂共同签署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巴拿马共和国政府海运协定》(简称《中巴海运协定》)。两国元首在会谈中高度评价《中巴海运协定》对两国海运业发展的重要性,并同意进一步加强在海运和海事领域的深度合作,共建“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
李小鹏与巴拉卡特一致认为,海运业对两国经济发展都具有重要意义,两国同为国际海事组织A类理事国,双方海运和海事主管部门的长期友好交往与合作为两国建立外交关系搭建了重要桥梁,对两国关系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双方同意以《中巴海运协定》为新起点,全面拓展在海运、海事、港口及其他交通基础设施领域的深度合作。
巴拉卡特表示,《中巴海运协定》的签署,必将为巴拿马海运业发展带来新的机遇,巴将大力推进港口码头建设,欢迎更多中国企业到巴投资并参与项目建设与管理。
李小鹏表示,中国政府一贯支持、鼓励中国有实力、有信誉的企业参与境外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感谢巴方对中国企业的邀请,希望双方能够在市场经济原则指导下,开展多种形式的互利双赢合作。
巴拿马是传统海运大国,其旗下注册拥有的商船船队(总吨位)规模居世界首位。中巴两国建交伊始,双方就推动商签《中巴海运协定》,经过4个多月的密切沟通与密集磋商,于9月下旬就协定文本达成一致并草签。根据协定,两国海运主管部门、港口组织和企业间将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加强交流合作,共同促进彼此海运业和港口的发展;悬挂两国船旗的船舶挂靠对方港口将享受对方给予的优惠吨税及其他港口服务的最惠国待遇;两国政府互认对方主管部门颁发的船员身份证件、船舶国际证书和其他船舶文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