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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交通运输部发布《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使用车辆运输车申报信息进行执法检查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规定对于完成申报审核、未到退出期限且符合载运标准的不合规车辆运输车,不得以车辆超长、超宽、超高、非法改装、未经道路运输证年度审验等理由禁止其驶入高速公路或者进行处罚。
此外,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以2017年7月、10月及2018年1月、4月、7月等五个时段为重点,根据本地乘用车制造企业厂区分布及车辆运输车行驶通道实际,有针对性地开展执法检查。
同时,交通运输部还要求各省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将本地不合规车辆运输车信息及退出计划分解到各地市、各县运管部门,督促各地根据信息及退出计划对本辖区车辆运输挂车逐一进行核查,并将退出计划通报经营业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