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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商务部召开《中国知识产权保护与营商环境新进展报告》专题发布会。商务部条法司副司长陈福利表示,商务部积极配合全国人大参与电子商务立法的制定工作,目前电子商务法已完成了一读。在立法中,平台责任的分担问题也是一项重要内容。
陈福利表示,对于电子商务立法,商务部也配合全国人大包括财经委、法工委,积极参与了制定工作。在立法中,平台责任的分担问题实际也是一项重要内容。这个立法目前还在进展当中,实际上全国人大已经进行了一读,现在也在进一步地进行完善论证过程中,可望在今年或者不远的将来会安排继续走下面的立法程序,对于净化整个网络环境会起到积极作用。
陈福利称,对于网络环境下的平台责任确实是网络治理的一个牛鼻子,是一个核心问题。商务部一直重视营造一个公平的网络交易环境,专门出台了针对第三方网络平台的部门规章,对于平台责任进行了先行先试。从责任分担角度来讲有两个层面,一是平台作为一个提供商应该自律,就是类似于平台的自律责任,二是政府通过公权力,站在公共利益的角度要求平台承担相应责任。从这个角度来讲,在世界各个国家关于电子商务方面的立法,对于平台要承担相应的责任上是有共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