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能快件箱将纳入辽宁各城市公共服务设施规划;将建设快递实体门店等城市末端公共取送点,方便市民在家门口收发快递;快递配送车辆将配临时停车位,住宅小区将为快递车辆停靠、充电提供便利。
4月18日,辽宁省政府办公厅印发《辽宁省推进电子商务与快递物流协同发展实施方案》,到2020年,辽宁将实现快递物流网络城乡全覆盖,重点建设10个电子商务物流快递园,培育20家年营业收入超亿元的快递物流企业。
关键词1:规划
智能快件箱将纳入公共服务设施规划
《实施方案》要求,辽宁各市在编制城市总体规划时,要将快递末端综合服务场所,快递物流相关仓储、分拨、配送等设施纳入详细规划,将智能快件箱、快递末端综合服务场所纳入公共服务设施相关规划。
此外,辽宁将引导快递物流企业依托省内全国性及区域性物流节点城市、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快递示范城市,完善优化快递物流网络布局,加强快件处理中心、航空及陆运集散中心和基层网点等网络节点建设。
关键词2:物流网络
建设快递实体门店、智能快件箱等城市末端公共取送点
《实施方案》提出,辽宁将推进现有城乡末端快递物流配送网点“多站(点)合一”,并向公共取送点转型,街镇社区、物业公司、机关和院校等有关单位应为快递企业提供条件和便利。推动快递物流企业和第三方平台型企业建设以快递实体门店、智能快件箱等为载体的城市末端公共取送点。
关键词3:配送车辆
快递车辆统一标识
规划配送车辆临时停车位
《实施意见》提出,辽宁将鼓励对快递服务车辆实施统一编号和标识管理,加快对快递服务车辆驾驶人交通安全教育和管理,推动配送车辆标准化、厢式化,支持快递企业为快递服务车辆购买道路交通事故相关保险。
《实施意见》要求辽宁各市合理确定配送车辆通行区域和时段,对快递服务车辆等给予通行便利。对于配送车辆在行驶时间和区域方面采取限制和禁止通行措施的城市,公安交管部门应加快建立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配送车辆通行调控机制。对从事生活和医药必需品、鲜活农产品和冷藏保鲜产品、使用新能源和清洁能源车辆、开展共同配送、经营信誉考核为AAA级的企业以及规模化、品牌化经营的网络型零担运输和快递企业、自有大型配送中心的运输企业,优先给予城市配送车辆通行便利。
此外,《实施意见》提出,在城市商业中心、医院、人口集中的社区等,合理规划设置快递配送车辆临时停车位,引导快递企业配送车辆分时、错时停车。机关、企事业单位、院校、住宅小区等应为快递服务车辆临时停靠、装卸、充电等提供便利。
关键词4:智能投递
改造传统报箱 鼓励网订店取
《实施意见》提出,鼓励将推广智能快件箱纳入便民服务、民生工程等项目,加快社区、高等院校、商务中心、地铁站周边等末端节点布局。推进传统信报箱改造,鼓励使用电子运单,提高快递物流服务质量。
此外,鼓励快递企业、电子商务企业与连锁商业机构、便利店、物业服务企业、高等院校开展合作,提供集约化配送、网订店取等多样化、个性化服务。
关键词5:快递包装
鼓励使用绿色包装及依包装物分类定价
《实施意见》提出,引导电子商务与快递物流企业研发和使用可降解、无污染、可循环利用的绿色包装箱、包装袋等,逐步取代难降解、非循环使用的传统包装材料。
此外,鼓励电子商务平台开展绿色消费活动,提供减量包装、可降解塑料包装等绿色包装选择,依不同包装物分类定价,建立积分反馈、绿色信用等机制引导消费者使用绿色包装或减量包装。
关键词6:政策扶持
利用存量房产建物流项目
5年内土地类型保持不变
《实施意见》提出,积极支持利用工厂企业旧厂房、仓库和存量土地资源建设物流设施或提供物流服务,原涉及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或租赁的,按规定办理土地有偿使用手续。在不改变用地主体、规划条件的前提下,利用存量房产和土地资源建设电子商务快递物流项目的,可在5年内保持土地原用途和权利类型不变,5年期满后需办理相关用地手续的,可采取协议方式办理。(唐心萌/文 孙海/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