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推进我省农村物流网络节点体系建设,不断提升农村物流运输服务水平,近日,省交通运输厅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印发了《关于加快推进全省农村物流网络节点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力争用3年至5年时间,基本建成我省“县级中转、乡镇分拨、村级配送”的农村物流网络节点体系,不断提升农村物流服务的标准化、规范化、信息化水平。
《意见》提出,加快推进农村物流服务基础设施建设,统筹规划县乡村三级物流网络节点体系;合理确定农村物流节点服务功能,合理区分各级物流节点数量、规模和功能;县(市、区)级农村物流中心原则上应具有运输服务、仓储服务、冷链服务、邮政快递、电子商务、信息交易等功能;乡镇物流服务站原则上应具有货物运输、农资、邮政快递、电商、信息等基本服务功能;村级服务网点应设置货物收集、仓储保管、快递服务等功能。
同时,不断优化农村物流服务通道体系,加快推进农村基础设施,构建内联外通、结构科学合理的农村公路网。
《意见》要求,努力提高农村物流信息化标准化应用水平,促进农村物流信息互联互通;大力发展农村电子商务,逐步完善全省城乡电子商务服务体系;推广农村物流信息新技术,创新“互联网+农村物流”新业态;加强农村物流标准化建设,促进农村绿色物流发展。
在创新发展农村物流运营模式方面,《意见》要求,推进多行业共建共享合作,引导企业联盟合作、融合发展,建立跨行业、多形式建设和运营发展新机制;探索“定线、定点、定时”配送模式,促进线上线下物流融合发展;培育农村物流骨干企业,构建区域性或全省性服务网络体系,鼓励市县区域内中小物流企业,开展农村物流末端服务,探索整合从生产、流通到销售、配送的全链条服务,建设供应链管理体系。(记者邵长春 通讯员潘彤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