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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1日,交通运输部、中华全国总工会联合印发通知开展“司机之家”建设试点工作。6月起,将在河北、辽宁、吉林、江苏、浙江、江西、广东、山东、河南、贵州10个省份组织开展为期1年的“司机之家”建设试点工作,切实改善货车司机的工作休息环境和条件,让货车司机在外工作能够“喝口热水、吃口热饭、洗个热水澡、睡个安稳觉”。
根据通知,“司机之家”将建在高速公路服务区、普通国省干线公路服务区(站)、骨干物流通道货物集散地、物流园区等地,要求具备餐饮休息、停车安保、宣传教育、配套服务等基本功能,提供经济、便利的淋浴、洗衣服务设施和一定数量的公共卫生间。鼓励有条件的“司机之家”提供免费Wi-Fi服务,设置便利店、加油站、汽车维修等配套设施设备,为货车司机提供质优价廉的服务。
通知明确了试点工作主要任务,各试点省份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工会组织应科学合理选择“司机之家”建设试点;完善服务功能设置,不断提升服务质量;加强运营秩序维护,保障运行安全有序;强化试点跟踪研究,健全完善标准规范;发挥宣传引导作用,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根据安排,今年年底完成“司机之家”建设;今年12月至2019年4月,进行“司机之家”运营服务实践探索。2019年5月至6月,“司机之家”试点建设、运营、管理和服务模式经评估验收后,将在全国范围内宣传推广。(记者 张英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