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后,个别地方出现货车通行费畸高的现象,交通运输部公路局路网管理处处长顾志峰3日回应称,由于联网收费系统刚刚切换,个别地方运行不太稳定,出现了一些异常的通行费费额,已经督促地方查明情况,本着通行优先和不让货车司机吃亏的原则,及时妥善处理。
当前交通运输部也成立了技术保障组,深入研究“撤站”后可能出现的问题,确保问题及时得到解决,实现所有车辆快捷通行。
关于货车计费
根据新的收费规则,货车从计重收费改为按车(轴)型收费后,各地收费标准按里程加权平均的车货总质量为重要依据制定,要求确保货车通行费总体负担不增加,以及确保同一收费车型在标准状态下的应交通行费不大于计重收费时的费额。
为确保上述原则落到实处,交通运输部组织力量对各地的费率调整方案进行深入研究分析,督促各地严格落实,并实现货车收费标准比满载至少下降10%。绝不允许各地借机提高收费标准,增加货车负担。
顾志峰说,改革后实载率高的货车收费比以前明显降低,但在空载或者半载状态下可能会比之前略有增加。对此,交通运输部将督促指导各地交通运输部门结合技术进步,进一步优化完善相关办法,不断促进精准收费、精细服务。同时,也建议货运企业加强运输组织,提高实载率,更好地分享改革的红利。
为什么要将货车计重收费改为按车(轴)型收费?
我国高速公路对货车实行计重收费,主要目的是通过经济手段遏制超限超载和“大吨小标”。但由于计重收费需要停车称重,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货车通行效率。将货车计费方式由计重收费调整为按车(轴)型收费,有利于货车使用ETC,实现不停车快捷通行,促进物流业提速增效。
此外,对公路货车按照车(轴)型收费是国际上的普遍做法。在合法装载的前提下,同一轴型的货车,对公路资源的占用和损耗基本是一样的。因此,按照统一的标准收取货车通行费,具有科学性、公平性、合理性,也有利于促进货运企业加强运输组织,提升高速公路货物运输实载率和运输效率,充分发挥高速公路货运主通道的作用。
关于通行费变化
原通行费以5元为单位计费,尾数取舍规则为2.5元(含)以下归为0元;2.5-7.5元(含)归为5元;7.5元以上进为10元。
现全国尾数取舍规则进行了统一调整,ETC车辆四舍五入精确到分,非ETC车辆在出口收费站按四舍五入精确到元计费,引起部分车辆收费有增有减。
比如通行费12.6元,按原规则收15元,按新规则收13元,减少2元;通行费12.4元,按原规则收10元,按新规则收12元,增加2元。
该类通行费增减情况是由于全国统一规则调整所引起,全国各省均会出现此种情况,这也符合公平原则。
关于“绿色通道”
鲜活农产品运输车辆需要在车辆驶入高速公路前4小时通过“中国ETC服务”微信小程序进行网络预约。
可直接进入“中国ETC服务”小程序
预约成功后,自预约运输起始时间起24个小时内未驶入高速公路的,当次预约自动失效。如未能提前进行网络预约的,用户应在驶入高速公路时在收费站指定车道主动向收费员申请通行登记。未进行网络预约或车道登记的绿通车辆,在高速公路出口收费站指定查验点经查验合格后按特情业务办理退费。未预约车辆查验合格的,用户可通过“中国ETC服务”微信小程序进行退费申请,审核通过后,款项将退还给用户。
特别注意!
考虑到运输企业和货车车主对预约通行有个适应过程,设置了预约通行过渡期,从2020年1月1日0时至2020年6月30日24时前,运输鲜活农产品的车辆,未安装ETC,或安装ETC但未通过互联网预约,也未在入口收费站指定车道完成通行登记的,经出口收费站查验,符合条件也可免收车辆通行费。
根据国家规定,今后省级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将取消,列入国家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免费目录的,才予免费。也就是说,青梅、甘蔗、树梅、板栗、鹌鹑、鸽以及冷冻的水产及畜禽类肉(冰冻的猪肉在2020年6月底前仍可免费),将不予免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