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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荣获2020年“信用交通省”建设典型省份称号

时间:2020-10-07 14:46 来源: 江西省交通运输厅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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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9日,交通运输部和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在北京召开了全国“信用交通省”建设总结推进会。江西荣获2020年“信用交通省”建设典型省份,获交通运输部、国家发改委联合授牌。

江西省交通运输厅以“信用交通省”创建为载体,紧紧围绕国家和部省信用体系建设的战略部署,以平台建设为基础,以制度建设为引领,以信用评价为支撑,以重点领域为突破,特别是今年稳步推行全领域信用承诺、全环节信用监管、全过程信用保障、全方位信用修复,以“四个率先”推进交通运输信用体系建设,不断提升行业治理能力。

一是率先推行交通运输全领域信用承诺。出台《江西省交通运输信用承诺办法(试行)》,在全省交通运输领域招标投标、行政审批、市场准入、资质审核等所有事项中全面推行信用承诺。并分四类采取信用联合奖惩措施:第一类:承诺履约良好的,实行容缺受理,线上优先办理,减少检查频次;第二类:承诺履约涉嫌失信的,线下核实,加强监管,增加检查频次;第三类:承诺履约严重失信的,纳入失信名单,并给予联合惩戒;第四类:经核实有误的,及时恢复,消除影响。作为线上办理、线下核查、表彰奖励、评先评优、资质认定、年度检查、信用评价的重要依据,该机制的具体实施将充分发挥信用交通新型监管手段的巨大威力。

二是率先在“治超”工作中推行全环节信用监管。全面推行信用“治超”,实现信用信息归集、信用信息公开共享、涉嫌违法抄告、信用评价、联合奖惩、信用修复闭环信用监管模式,规范黑名单的认定、奖惩、修复和退出,为破解治超难题提供新的思路。“信用交通省”活动开展以来共有被列入严重失信货运车辆165起、公示期结束移除81起,驾驶员60人、公示期结束移除28人,货运企业130家,暴力抗法23起,公示期结束移除17起。对符合信用修复条件的5家被列入严重违法超限超载失信名单的企业进行了信用修复。

三是率先落实告知制度,保障信用主体权益。为确保涉及严重失信的信用主体的知情权、申诉权和修复权,省交通运输厅于2020年8月编制了《拟列入严重违法超限超载运输失信当事人名单告知书》,保障信用主体合法权益。一是实现失信主体知情权。按照《关于界定严重违法失信超限超载运输行为和相关责任主体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对存在应当列入严重违法超限超载运输失信当事人名单(以下简称名单)的信用主体及时告知,截至目前我厅已对99个拟被列入严重违法超限超载运输失信当事人进行了权益事先告知。二是实现失信主体异议申诉权。在失信主体被列入名单在公示期内(10个工作日),信用主体有异议的,可向原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负责超限运输行政许可、进行监督检查的机构进行申诉。三是实现失信主体信用修复权。名单中的失信主体自公布之日起满半年,且按照规定履行相关义务,完成整改要求的,可提出修复申请。对于失信当事人名单中的货运车辆,在联合惩戒期间,不享受“绿色通道”免收车辆通行费的优惠政策。

四是率先对失信主体积极开展信用修复。为进一步完善信用监管“最后一公里”,推动失信主体主动改过自新,省交通运输厅印发了《江西省交通运输厅信用信息异议处理及信用修复管理办法(试行)》,有序开展信用修复工作。截至目前,已完成修复案例共16起,其中行政处罚信用修复11起,严重违法超限超载运输失信当事人名单修复5起。南昌宏旺物流有限公司,1年内违法超限运输车辆超过本公司货运车辆总数的10%,江西省运管局将其列入严重失信当事人名单并在信用交通·江西公示。同时推送至部省信用平台联合惩戒。各有关单位纷纷加强信用机制的落地,改变了一罚了之的局面。这些失信企业被罚后积极主动,按照《江西省交通运输厅信用信息异议处理及信用修复管理办法(试行)》规定进行信用修复,恢复业务发展,同时吸取了深刻教训。

下一步,江西省交通运输厅将以此为新的起点,按照部省信用体系建设的决策部署,坚持“应用是生命力”的理念,夯实“三个体系”,完善“四个机制”,采取有效措施,形成交通运输信用体系建设合力,营造“立信、学信、知信、树信、讲信、用信”的良好交通运输信用环境,让信用成为价值追求和行动自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