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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批复,共建道路货运行业高质量发展部际联席会议制度,再来看关于促进道路货运行业发展历来计划纲要

时间:2021-10-14 17:36 来源:未知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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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3日,中国政府网发布消息《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同意建立推动道路货运行业高质量发展部际联席会议制度的函》。在了解这个函之前我们一起学习有关促进道路货运行业发展计划历来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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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进道路货运行业健康稳定发展行动计划(2017—2020年)

2017年9月19月,经国务院同意,交通运输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等14个部门联合发布《促进道路货运行业健康稳定发展行动计划(2017—2020年)》(简称《行动计划》)。

总体思路

《行动计划》释放出改善货车司机生产生活条件、保障从业人员合法权益、减轻货运经营制度性成本、推动货运企业创新发展、促进行业转型升级等重要信号。

主要任务

解决供需两侧结构性矛盾

但随着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道路货运行业供需两侧的结构性矛盾日益突出,一些在过去高速发展时期被掩盖的问题逐渐暴露出来:市场主体过于小、散、弱,低水平同质化竞争激烈,车辆非法改装严重,超载超限屡禁不止,车型标准化、货车厢式化程度较低,信息技术应用不足,先进运输生产方式发展缓慢,企业负担不断加重、货车司机生产生活状态亟待改善,成为影响行业健康稳定发展的重要因素。

促进行业健康稳定发展

《行动计划》以促进行业健康稳定发展为目标,以解决行业突出矛盾和问题为导向,以“减负担、促公平、优环境、提效率、保底线”为核心任务,以坚持“稳中求进、远近结合,问题导向、突出重点,创新引领、注重实效,协同联动、合力推进”为原则,着力减轻企业负担、促进创新发展、改善从业环境、优化市场秩序、提升治理水平,切实促进道路货运行业步入健康稳定发展轨道,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实保障。《行动计划》的内容可以概括为“1个目标、2个阶段、5大行动、10件实事、22项举措”。

具体文件参考【政策】十四个部门印发促进道路货运行业健康稳定发展行动计划(2017-202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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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部等部门关于加快推进道路货运行业转型升级促进高质量发展意见的通知
2019年4月21日交通运输部等部门关于加快推进道路货运行业转型升级促进高质量发展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9〕16号


总体思路

总体思路有以下几个方面。从内容来看,提出了5大行动,14条政策。实际上很多内容是对2017年14部门文件的再聚焦、再提炼,使政策更具有可操作性,更多的解决关系整个行业发展和企业发展的痛点难点或者堵点问题,这是我们文件起草的初衷。核心目标是希望5大行动和14条政策的出台,能使得整个行业构建一个组织集约、运行高效、运营安全、绿色环保的货运服务体系,这是我们的总体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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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任务

一是深化货运领域“放管服”改革。进一步推动普通货车跨省异地安全技术检验、尾气排放检验和综合性能检测有关要求严格落实,优化道路货运企业登记注册、经营许可办理手续及流程。加快制定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加快修订常压液体危险货物运输罐车罐体相关国家标准。便利货运车辆通行,对符合标准的新能源城市配送车辆给予通行便利,除特殊区域外,对纯电动轻型货车原则上不得限行。

二是推动新旧动能接续转换。加快运输组织模式创新,指导行业协会、企业联盟研究推广挂车互换标准协议。推进规模化、集约化发展,以冷链物流、零担货运、无车承运等为重点,加快培育道路货运龙头骨干示范企业。鼓励规范“互联网+”新业态发展,提高线上线下一体化服务能力。

三是加快车辆装备升级改造。积极稳妥淘汰老旧柴油货车,鼓励各地制定营运柴油货车和燃气车辆提前淘汰更新目标及实施计划。推广应用先进货运车型,积极推进货运车型标准化。加强货车超限超载治理,明确并公布各区域超限检测站点的联合执法模式,加快推进车辆信息、执法信息共享。

四是改善货运市场从业环境。加强从业人员职业教育培训,推进落实普通货运驾驶员线上线下及异地从业考试,2019年实现普通货运驾驶员从业资格证诚信考核网上办理。鼓励道路货运企业组织开展货车司机继续教育,支持地方为转岗货车司机提供再就业培训。切实维护货车司机权益,加快推进“司机之家”建设,指导货主企业、道路货运企业合理制定运输方案,保障货车司机充分休息。

五是提升货运市场治理能力。部署全国公安机关依法打击车匪路霸,重点加强高速公路服务区、国省道沿线停车场等区域治安管理。建立货运企业分类分级监管体系,加大对违法失信经营主体的惩戒和定向监管力度。提高道路货运市场运行监测分析能力,及时引导、合理调控市场运力,实现供求基本平衡。

参考文件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关于加快道路货运行业转型升级促进高质量发展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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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同意建立推动道路货运行业高质量发展部际联席会议制度的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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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同意建立推动道路货运行业高质量发展部际联席会议制度的函

国办函〔2021〕94号


交通运输部:

你部关于建立推动道路货运行业高质量发展部际联席会议制度的请示收悉。经国务院同意,现函复如下:

国务院同意建立推动道路货运行业高质量发展部际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不刻制印章,不正式行文,请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精神认真组织开展工作。


国务院办公厅

2021年9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推动道路货运行业高质量发展部际联席

会议制度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加强部门协同联动,共同推动解决道路货运行业面临的突出问题,切实保障广大货车司机合法权益,维护公平有序的市场竞争环境,促进道路货运行业健康稳定高质量发展,经国务院同意,建立推动道路货运行业高质量发展部际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制度。


一、主要职责


研究制定营造公平竞争市场环境、推动道路货运行业高质量发展的有关政策,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动各项措施落地;协调完善道路货运基础设施体系,推广先进车辆技术装备和运输组织模式,提升道路货运集约化发展水平;组织清理涉及道路货运行业的不合理处罚规定,规范日常执法行为;完善常态化协同联动执法机制,联合开展依法查处损害货车司机合法权益行为、严厉打击车匪路霸和偷油偷货等违法犯罪活动相关工作;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并指导监督处置,及时梳理解决货车司机反映的带有普遍性、规律性的痛点、难点、堵点问题;加强道路货运市场运行监测分析,促进信息互通共享,引导运力投放与货运需求合理匹配;强化舆论引导和形势研判,提高行业治理和应急处置能力;完成党中央、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成员单位


联席会议由交通运输部、中央网信办、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生态环境部、商务部、应急部、人民银行、税务总局、市场监管总局、银保监会、国家信访局、全国总工会等16个单位组成,交通运输部为牵头单位。


联席会议由交通运输部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召集人,公安部、交通运输部分管负责同志担任副召集人,其他成员单位有关负责同志担任成员(名单附后)。联席会议成员因工作变动等原因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提出,联席会议确定。联席会议可根据工作需要增加成员单位。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交通运输部,承担联席会议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交通运输部分管负责同志兼任,副主任由公安部、交通运输部有关司局负责同志担任。联席会议设联络员,由各成员单位有关司局同志担任。


三、议事规则


联席会议实行全体会议和专题会议制度。全体会议由召集人主持,全体成员参加,必要时可邀请其他部门或单位有关负责同志参加。专题会议由召集人或召集人委托的同志主持,全体成员或部分成员参加,必要时可邀请其他部门或单位有关负责同志参加。联席会议以纪要形式明确议定事项,由召集人或副召集人签发后印发有关方面。重大事项按程序报告党中央、国务院。


四、工作要求

各成员单位要认真落实联席会议确定的各项工作任务,深入研究推动道路货运行业高质量发展有关问题,结合各自职责积极做好相关工作,督促指导地方对口部门抓好各项措施落地;及时通报相关情况,形成反应迅速、配合密切、相互支持的工作机制,共同推动道路货运行业健康稳定高质量发展。联席会议办公室要加强对联席会议议定事项的跟踪督促落实。


推动道路货运行业高质量发展部际联席会议成员名单


召集人:

杨传堂 交通运输部党组书记

李小鹏 交通运输部部长

副召集人:

林 锐 公安部副部长

汪 洋 交通运输部副部长

成 员:

文友华 中央网信办网络舆情管理局局长

唐登杰 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辛国斌 工业和信息化部副部长

余蔚平 财政部副部长

游 钧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副部长

赵英民 生态环境部副部长

王炳南 商务部副部长

宋元明 应急部副部长

潘功胜 人民银行副行长

王道树 税务总局副局长

秦宜智 市场监管总局副局长

周 亮 银保监会副主席

孙建立 国家信访局副局长

魏地春 全国总工会副主席、书记处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