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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运平台企业“阳光行动”实施方案定了,截止到年底,多个事项要注意

时间:2022-06-27 11:30 来源:未知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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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1日,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发布《关于印发2022年推行适老化交通出行服务等5件更贴近民生实事工作方案》的通知。


根据方案要求,货运平台公司应做到:


①2022年4月底前,制定“阳光行动”实施方案,明确时间节点、工作安排、责任部门及联系人;


②2022年5月底前,依据实施方案,主动向社会公开本企业(平台参与定价的)计价规则;合理设定平台订单收费金额上限或抽成比例上限、会员费上限等,并公开发布;基本实现每次订单完成后,在货车司机端显示每单的收费金额,可以计算抽成比例的应当显示每单抽成比例。


相关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做到:


① 2022年5月底前,组织在本省份注册的货运平台公司依据实施方案,进行主动向社会公开计价规则等工作;


② 2022年6月底前,对在本省份注册的货运平台公司“阳光行动”落实工作情况进行调研督导;


③ 2022年9月底前,跟踪掌握各项工作举措进展情况及存在问题,定期调度在本省份注册的货运平台公司,推动工作有序开展;


④ 2022年11月底前,总结评估本省份推进“阳光行动”、保障货车司机权益的工作经验和成效。


“阳光行动”任务目标:


① 2022年10月底前,货运平台公司基本完成目标任务;


② 2022年11月底前,主要货运平台公司按照“阳光行动”工作方案完成目标任务。


交通运输部会在2022年10月底前,组织相关科研单位对“阳光行动”推进情况开展调研,形成调研报告;


2022年12月底,宣传推广各地及企业推进“阳光行动”、保障货车司机权益的典型经验做法,并对相关措施进行提炼总结,统筹纳入《互联网道路货运平台经营管理办法》,固化为管理制度。


以下为工作进度安排:

为加强交通运输新业态从业人员权益保障,促进交通运输新业态规范健康持续发展,营造良好从业就业环境,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总体思路
贯彻落实《关于加强交通运输新业态从业人员权益保障工作的意见》《关于加强货车司机权益保障工作的意见》,着力规范交通运输新业态企业经营行为,推动企业计价规则、抽成规则等经营策略公平透明,保障从业人员的知情权和监督权,促进交通运输新业态规范健康持续高质量发展。
二、目标任务
督促主要网约车平台公司和互联网道路货运平台公司向社会公开计价规则,合理设定本平台抽成比例或会员费上限并公开发布;在驾驶员端实时显示每单的抽成比例或信息服务费。
三、进度安排
(一)网约车平台公司
2022年4月底前,各城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组织在本地运营服务的网约车平台公司部署推进“阳光行动”落实工作。部指导各省、城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督促主要网约车平台公司明确工作安排、时间节点、责任部门及联系人。
2022年5月底前,各城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督促各主要网约车平台公司主动向社会公告本企业计价规则;合理设定抽成比例上限并公开发布;基本实现在每次订单完成后,在网约车驾驶员端同时列明订单的乘客支付总金额、驾驶员劳动报酬,实时显示抽成比例。
2022年6月底前,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对在本省份运营服务的网约车平台公司“阳光行动”落实工作情况进行调研督导。部会同各省、城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持续跟踪掌握各项目标任务进展情况及存在问题,定期调度主要网约车平台公司,推动主要网约车平台公司优化完善各项落实举措,确保各项目标任务基本完成。
2022年9月底前,各主要网约车平台公司持续改进优化本企业公开计价规则、抽成比例上限及实时显示抽成比例等举措和功能。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对在本地运营服务的网约车平台公司“阳光行动”落实工作情况进行调研督导,巩固提升工作成果。部组织有关科研单位对“阳光行动”推进情况开展调研,形成调研报告。
2022年11月,各省、城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总结评估本地保障交通运输新业态从业人员权益的工作经验和成效。部组织对“阳光行动”工作情况进行评估和总结,宣传推广各地及企业推进“阳光行动”、保障交通运输新业态从业人员权益的典型经验做法。
(二)互联网道路货运平台公司
2022年4月底前,部督促指导主要交易撮合类货运平台公司(以下简称货运平台公司)制定“阳光行动”实施方案,明确时间节点、工作安排、责任部门及联系人。
2022年5月底前,相关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组织在本省份注册的货运平台公司依据实施方案,主动向社会公开本企业(平台参与定价的)计价规则;合理设定平台订单收费金额上限或抽成比例上限、会员费上限等,并公开发布;基本实现每次订单完成后,在货车司机端显示每单的收费金额,可以计算抽成比例的应当显示每单抽成比例。
2022年6月底前,相关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对在本省份注册的货运平台公司“阳光行动”落实工作情况进行调研督导。
2022年9月底前,相关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跟踪掌握各项工作举措进展情况及存在问题,定期调度在本省份注册的货运平台公司,推动工作有序开展。
2022年10月底前,货运平台公司基本完成目标任务。部组织相关科研单位对“阳光行动”推进情况开展调研,形成调研报告。
2022年11月底前,主要货运平台公司按照“阳光行动”工作方案完成目标任务。相关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总结评估本省份推进“阳光行动”、保障货车司机权益的工作经验和成效。
2022年12月底,部宣传推广各地及企业推进“阳光行动”、保障货车司机权益的典型经验做法,并对相关措施进行提炼
总结,统筹纳入《互联网道路货运平台经营管理办法》,固化为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