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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办公厅 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办公厅关于深化战略合作 推进农村流通现代化的通知

时间:2018-04-10 15:17 来源:商务部市场体系建设司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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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商务主管部门、供销合作社: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中发〔2018〕1号)精神,现就深化落实商务部、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以下简称供销合作总社)合作框架协议,推进农村流通现代化、助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落实高质量发展要求,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充分发挥商务部门、供销合作社的协同作用,以满足农民生产生活需求为导向,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加快推进农产品和农村现代市场体系建设,创新流通服务方式,培育现代化新型流通主体,畅通城乡流通渠道,加快建立覆盖城乡、线上线下融合发展的农产品和农村现代流通网络,推动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持续增收,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和城乡融合发展。

二、重点工作任务

(一)加快农村电商发展,培育乡村振兴新动能。加快推进“互联网+现代农业”,促进城乡商品双向流通,更好发挥电商对乡村振兴的推动作用。商务主管部门加强政策引导和业务指导,聚焦助力脱贫攻坚,继续实施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大力支持供销合作社参与农村电商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支持符合条件的地方供销合作社积极承担示范任务各地供销合作社要整合地方农村产品资源,提高农村产品流通的组织化、电商化水平,培育一批特色突出的电商品牌。依托“供销e家”全国平台和线下实体网络,加快县级电商运营服务中心建设和基层经营网点信息化改造,把综合服务社、连锁便利店等经营业务嫁接到网上,加快推进线上线下一体化发展。

(二)推进农产品流通现代化,促进农业产业兴旺。发挥流通先导性、基础性作用,以农产品流通现代化促进农业现代化,推动农业提质增效。加强农产品流通基础设施建设,培育壮大农产品市场主体,完善农产品产销衔接体系,加快构建布局合理、高效畅通的农产品市场体系。商务主管部门要将供销合作社农产品市场建设纳入本地农产品市场发展规划,积极发挥中国供销农产品批发市场公司及地方供销合作社的骨干企业作用,在全国农产品生产、集散和消费集中区域布局建设农产品流通骨干网络,参与农产品产销对接活动。支持供销合作社参与全国公益性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探索政府、供销合作社等出资建设,供销合作社具体经营管理农产品批发市场的新模式。有条件的地区,政府控股的农产品批发市场可交由供销合作社建设、运营、管护。鼓励供销合作社农产品市场、连锁超市和“供销e家”等积极向农业生产延伸产业链,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开展合资合作、直采直销、订单农业等合作,打造产加销一体化农产品供应链,培育农产品品牌。进一步发挥供销合作社茶叶生产经营企业的作用,做好边销茶储备工作,加强监督检查和日常监管,确保边销茶供应和市场稳定。支持“供销e家”电商平台开展扶贫产品追溯体系建设,推动贫困地区特色产品与市场需求高效对接,探索利用追溯体系进行消费精准扶贫的有效途径。

(三)加强城乡物流体系建设,带动城乡融合发展。发挥物流连接城乡纽带作用,促进生产要素、商品在城乡间交换和流动,带动城乡融合发展。商务主管部门探索创新供应链管理模式和机制,支持供销合作社开展物流标准化、冷链信息化体系和食用农产品、食品等追溯体系建设。供销合作社适应全渠道流通和供应链深度融合新趋势,加快完善城乡物流网络节点,优化仓储配送网点布局,促进地区、城乡网络衔接;发展集约化、标准化的质量检测、包装赋码、仓储配送、质量追溯等服务,推动各类配送中心开放共享,集约利用物流资源,提高流通效率。

(四)打造再生资源回收网络,促进乡村绿色发展。落实生态宜居总要求,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走乡村绿色发展之路。探索新型回收模式,加快分拣加工新技术应用,加快线上线下回收网络的布局。商务主管部门支持供销合作社建立完善再生资源回收体系,依法开展报废汽车拆解回收业务和网络建设。鼓励在农村开展废弃物和垃圾回收等业务,开展“绿色兑换”等活动,服务美丽乡村和生态乡村建设。供销合作社要依托基层经营服务网点,加快再生资源回收网点的下沉,开展生产生活垃圾回收利用,废旧地膜回收加工、秸秆综合利用等服务,促进资源循环和高效利用。有条件的再生资源企业要积极参加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种植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等服务,加快向乡村环保产业进军。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商务主管部门和供销合作社要充分认识到双方合作的重要意义,把合力促进乡村振兴作为重要的政治任务抓紧、抓好,落实到位。要建立健全合作机制,结合实际,发挥各自优势,实化工作举措,强化统筹协调,做好贯彻落实。

(二)强化信息共享和协调合作。商务主管部门及时向供销合作社提供农产品和农村市场方面的宏观政策和行业信息。供销合作社主动向商务主管部门提供有关深化改革、网点建设最新情况和农产品市场供求价格等数据信息。开展多层次、全方位对接和交流,协商解决有关问题和重大事项。针对乡村振兴战略热点问题和农村、农产品流通领域发展趋势等重点内容,展开联合调研,不断优化合作方向,合力推动农产品和农村现代市场体系建设。

(三)优化发展环境。商务主管部门、供销合作社要围绕党中央关于乡村振兴战略的重大部署,与有关部门做好沟通协调,促进各项政策有机结合,共同营造更加有利的发展环境。探索通过共同设立产业发展基金等形式,引导社会资金加大投入,推动农村流通服务业加快转型升级。通过联合举办展会等活动,共同搭建平台,开展各类形式的产销对接,拓宽农产品流通渠道。认真总结、复制推广工作中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加大宣传推广力度,发挥典型示范带动作用。

 

 

商务部办公厅  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办公厅

            2018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