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8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四部委联合发布《关于做好2020年降成本重点工作的通知》(简称《通知》),部署了23项具体任务,帮助企业妥善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冲击、渡过难关。
在减税降费方面,《通知》指出,将减免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免征公共交通运输、餐饮住宿等服务增值税政策实施期限延长至今年年底。允许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所得税延缓至明年缴纳。对除“两高一资”外所有未按名义税率退税的出口产品全部实现足额退税。同时,落实好今年以来出台的减免民航发展基金、港口建设费、船舶油污损害赔偿基金、文化事业建设费、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和相关药品、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费等政策。实现企业宽带和专线平均资费降低15%。
《通知》提出,强化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力度。做好3000亿元抗疫专项再贷款、5000亿元再贷款再贴现资金和新增的1万亿元普惠性再贷款再贴现额度的政策衔接。推动国家融资担保基金与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展批量担保贷款合作,实现2020年新增再担保业务规模4000亿元目标。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2020年全年对小微企业减半收取融资担保、再担保费,将综合融资担保费率逐步降至1%以下。支持全国农业信贷担保体系降低担保费率,确保政策性农担业务担保费率不超过0.8%,政策性扶贫项目不超过0.5%。延长中小微企业贷款延期还本付息政策至明年3月底,对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应延尽延,对其他困难企业贷款协商延期。
在物流降本增效方面,《通知》指出,深化收费公路制度改革,全面推广高速公路差异化收费。减半征收物流企业大宗商品仓储设施用地城镇土地使用税。降低港口、检验检疫等收费。加快推进大宗货物运输公转铁、公转水。大力发展多式联运,推进运输装备标准化升级改造。扎实推进国家物流枢纽建设,推动构建“通道+枢纽+网络”的物流运行体系。鼓励5G、物联网、大数据等新技术在物流领域应用,促进物流业和制造、金融、旅游、商务等产业融合发展。多措并举恢复我国际货运能力,优化中欧班列运输组织,推进“中转集散”。
针对当前企业面临的实际困难,《通知》还提出,降低企业用工和房租负担,以及用地成本。其中,免征中小微企业基本养老、失业、工伤“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至年底。尽快实现养老保险全国统筹。落实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减免国有房产租金。稳定房屋租赁市场,建立健全房屋租赁纠纷调处机制。降低除高耗能行业用户外的现执行一般工商业、大工业电价的电力用户到户电价5%至年底。合理增加工业项目用地、物流用地;推动不同产业用地类型合理转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