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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5号,要点归纳总及特别提示,对网络货运有什么影响

时间:2022-03-28 09:23 来源:发现新物流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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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月24日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的公告及2022年第15号文;

    根据“15号文”和“官方解读”,发现新物流把要点归纳总结一下。

  • 期限:2022年4月1日-12月31日;

  • 只针对小规模纳纳税人,一般纳税人不得享受;

  • 小规模纳税人开普票一律免交增值税,无之前季度45万以内免额度;

  • 开票税率栏,不选0税率,直接选:免税;

  • 小规模纳税人开专票不得免税,开专票税率为3%;

  • 征收率为5%的业务,比如不动产出租,不享受;

  • 免的是增值税,所得税正常缴纳,符合小型微利企业的,应纳税;

  • 所得额100万以内,税负25%,应纳税所得额100万-300万,税负5%;

  • 注意连续滚动累计12个月开票额不得超过500万,超过后强制升级为一般纳税人不得享受政策;

  • 自然人代开增值税免税,个人所得税按政策正常征收。


点评:对网络货运行业会有影响吗?首先,来看整个物流交易链条。上游以“食物链最顶端”的货主展开,中间串联供应链公司、物流公司、网络货运平台、车队或个体司机等。那么对于需要货主来说必然需要专票进行抵扣,普票对于上游来讲没有太大意义。“15号文新政”对于小规模纳税人开普票一律免交增值税,无之前季度45万以内免额度。所以,对于“末端承运人”属于“小微”的司机一端,以前3%优惠到1%即将结束。而对于网络货运平台来讲 ,替司机代开普票将更加迫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