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政府日前召开新闻发布会,解读由省财政厅制定印发的《关于引导金融强化服务 支持企业复工复产持续经营的财政政策措施》。针对当前疫情防控和企业发展面临的实际困难,该省将通过降低中小微企业融资成本、推出复工防疫综合保险等措施,积极发挥财政金融政策的协同效应,为企业复工复产减负。
文件涉及12条政策措施,包括增强吉林银行信贷投放能力,提高审贷效率;支持省工信厅采购防护物资,解决企业复工复产后对防疫物资的需求;加强财政、银行、保险、担保的政策协同,降低中小微企业融资成本;将省属金融企业支持企业复工复产情况纳入年度绩效考核,给予正向激励等。
在先期吉林省财政出台支持疫情防控重点物资保障企业财政政策的基础上,《措施》新增三项举措,即:鼓励省属金融机构对中小微企业发放优惠利率贷款,支持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免收重点物资保障企业和受疫情影响严重的中小微企业担保费,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小微企业按基准利率的50%给予最高不超过100万元贴息,进一步发挥财政、银行、担保协同作用。同时,还将扩大融资担保费用财政补助范围,将已推行的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支持疫情防控物资生产企业免收担保费、省财政给予补贴政策,范围扩大至批发零售、住宿餐饮、物流运输等受疫情影响较大的中小微企业,进一步降低其融资成本。
为解决中小微企业后顾之忧,《措施》鼓励保险机构推出专属保险,重点保障企业在复工复产后因出现员工确诊或疑似病例进行封闭或隔离所导致的产品损失、员工工资支出等。吉林省财政拟安排4000万元,在全省选择1000家中小微企业进行承保,每家企业保险金额最高400万元,保险期限为6个月,单家企业保费5万元,省财政按保费80%予以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