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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激励和奖励疫情期间为保供做出积极贡献的物流和粮油企业,近日,江苏省财政下达资金7633万元,对疫情防控期间承担重要防控物资保供的159家物流企业和121家粮油重点企业给予补助,缓解疫情对上述企业影响,减轻企业负担。
本次资金分配有以下特点:一是政策针对性强。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省内部分物流企业和粮油重点企业加班加点做好防疫物资运输和粮油保供,人员加班工资、水电费、燃油费、隔离费等支出增加较多,企业负担较重。为帮助上述企业纾困解难,提振发展信心,补助资金主要用于对企业在省政府启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至二级响应期间(1月23日—2月26日),因承担保供任务增加的经营成本给予补助。
二是程序公开透明。省财政会同发展改革、粮食、交通运输等部门发布申报指南,明确了补助对象、补助范围和申报流程等,并积极做好政策宣传解读。经专家评审、网上公示等程序,形成了资金分配方案,整个过程公开透明。
三是补助重点突出。物流企业补助资金重点向参与湖北防疫物资保供的物流企业倾斜,对参与湖北保供所产生的物流费用给予全额补助,最高不超过100万元。粮油企业补助资金主要支持重点保供企业,对疫情期间营业收入达到一定规模的粮油保供重点企业,按其营业收入的3%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100万元。(朱梦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