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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市交通运输局 深化“放管服”改革 优化营商环境

时间:2020-09-04 18:18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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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市交通运输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和包头市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提高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不断提高服务效能,激发交通发展活力、增强内生动力,有力地促进了交通运输行业健康可持续发展。

该局加快推进“一网通办”和“一窗式”综合受理,目前,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中除受场地限制、保密因素外,其余全部进驻市政务服务大厅;占交通运输全部业务95%以上的货物运输审批,精简为即办件,当场申请、当场办结、当场发证,其余行政许可事项压缩至1到9个工作日办结;积极开展“证照分离,多证合一”改革,道路普通货运、道路运输站(场)经营许可全面实行告知承诺制,营业性旅客运输经营许可、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业务许可实施提高透明度和可预期性改革,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经营许可实施强化准入监管改革。梳理细化行政权责清单682项,优化公共服务流程,编制公共服务事项指南16项,让企业群众“最多跑一次”。

该局将交通运输管理公共服务事项全部纳入市级网上审批平台,网上办理实现“应上尽上、全程在线”。道路运输从业人员资格认定、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驾驶员审批、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装卸管理人员和押运人员全部变为网上受理考核,1个工作日即可发证。行政许可实现网上预受理,后台审核,到相应窗口领取经营许可证;企业可在网上平台提交业务申请,上传申请材料,并可随时通过平台掌握企业车辆和质量信誉考核情况,真正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

对经批准承运整体组装大型货物、不可拆解的大型设备和产品货运车辆按照基本费率进行收费。截止7月底,累计减免各类费用563.6万元;稳步推进货运车辆综合性能检测、安全性能检测、尾气检测“三检合一”工作,实现货运车辆“一次上线、一次检测、一次收费、结果互认”。目前,包头市已有6家机动车检测机构经包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许可、自治区运管局备案实现网上数据共享共认,具备异地年检审条件。积极推进“网络货运(无车承运人)”创新模式试点建设发展,全市现有国家级无车承运人试点企业1家、自治区级试点企业9家。进一步整合货运运力、站场、线路资源,加快培育现代化物流运输企业,实现货运物流行业的“降本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