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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江西省高速公路通行卡采购项目招标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现将各中标候选人公示如下:
说明:根据评标办法第1条之规定:投标人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时,以样卡水煮检测的效果优的优先;样卡水煮检测效果也一致时,以投标人注册资金大的优先;注册资金也一致时,以投标人业绩多的优先的原则确定第一中标候选人。经评标委员会评审,深圳毅能达金融信息股份有限公司比山东华冠智能卡有限公司样卡水煮检测效果好,故推荐深圳毅能达金融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为第二中标候选人,山东华冠智能卡有限公司为第三中标候选人。
二、公示时间及投诉要求
评标结果公示期为5天。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可于2017年11月3日至2017年11月7日17:00时前通过书面材料向监督机构投诉。投诉人必须根据国家七部委2004年第11号令《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规定的程序依法向监督机构投诉,投诉人应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提供有效线索、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相关证明材料、投诉人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以便调查核实。本项目不受理违法、无效的投诉。
三、监督机构联系方式
行政监督部门:江西省交通运输厅
地 址: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新区红角洲片区卧龙路1号
电 话:0791-86243210
招标人监督部门:江西省高速公路联网管理中心纪委
地 址: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新区红角洲片区卧龙路1号
电 话:0791-86130077
江西省高速公路联网管理中心
2017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