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科学技术部 财政部 环境保护部 商务部 中国人民银行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国家知识产权局 中国工程院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 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关于印发发挥民间投资作用推进实施制造强国战略指导意见的通知
工信部联规[2017]24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发展改革委、科技厅、财政厅(局)、环境保护厅、商务厅、人民银行中心支行、工商局、质量技术监督局、知识产权局、银监局、证监局、保监局、国防科技工业主管部门、工商联:
《中国制造2025》发布实施以来,制造强国建设取得显著成效。民营企业是制造业发展的主力军,但近年来受多重因素影响,制造业民间投资增速放缓。为促进民营企业转型升级、激发民间投资活力,加快制造强国建设,制定《关于发挥民间投资作用 推进实施制造强国战略的指导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做好贯彻实施。
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科学技术部 财政部
环境保护部 商务部
中国人民银行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国家知识产权局
中国工程院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 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
2017年10月27日
附件:关于印发发挥民间投资作用推进实施制造强国战略指导意见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