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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度第四批共4家企业提出了水运工程设计和施工资质申请。我局组织相关单位和专家对资质申请企业的人员、业绩、设备等有关情况进行了全面审查,并将专家审查意见报我局。根据《行政许可法》和《交通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交通部令2004年第10号)等规定,现将专家审查意见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日期为2017年12月22日至2017年12月31日。
任何企业和个人对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将有关意见书面材料提交交通运输部水运局,并留下联系方式,逾期不予受理。
水运局建设市场监管处联系地址:北京市建国门内大街11号,邮政编码:100736,电子邮箱:sys653@mot.gov.cn,联系电话:010-65292654。
附件:1.2017年度四批水运工程设计企业资质专家审查意见公示表
2.2017年度第四批水运工程施工企业资质专家审查意见公示表
交通运输部水运局
2017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