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省直管试点县(市)工信委(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赣江新区经发局,有关企业:
根据《江西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管理暂行办法》(赣工信企业字〔2016〕288号)规定和《江西省工信委关于做好2017年全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认定工作的通知》(赣工信企业字【2017】328号)要求,经企业自愿申报、市县主管部门审核推荐、系统评分筛选、征求意见、委主任办公会议审议、社会公示等程序,现认定江西车仆实业有限公司等201家企业为2017年全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具体名单见附件),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发挥示范作用。希望上述获得认定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珍惜荣誉,继续坚持“专精特新”发展路子,不断提升核心竞争力,在全省中小企业升级发展中充分发挥标杆带动作用。
二、实行动态管理。江西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有效期三年,再次认定需重新申报。各地主管部门应加强对辖区内“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指导服务,整合资源给予重点扶持,促其进一步做优做强。
三、建立调度制度。为便于后续跟踪服务,请获得认定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真按照我委《关于做好2018年度全省中小企业运行监测暨建立重点监测企业定期直报制度工作的通知》(赣工信企业字【2018】11号)要求,指定专人负责,按月登录“全国中小企业生产经营运行监测平台”,及时准确填报企业数据信息及相关情况。
省工信委
2018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