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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天津港获悉,天津港“阳光价格暨阳光物流季”日前启动,天津外轮代理有限公司与天津费斯特木业有限公司等五家进出口企业签署了“一站式阳光价格协议”;与天津兴港物流有限公司等四家货运代理企业签署了“出口阳光价格协议”和“阳光价格协议”,全力为外贸进出口企业减负,促进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为助推天津港口岸营商环境优化再升级和加快北方国际航运核心区建设提供支撑。
天津外轮代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翟欣表示:此次集体签约是在“一站式阳光价格”的基础上,进一步推出了为期三个月的“阳光物流季”活动,即日起至2018年8月31日,将对船公司优质订舱代理及换单代理免收部分操作费,让进出口企业真正得到实惠,切实为实体经济减负。唐山英良石材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李钢告诉记者:“我们主要是石材的进出口,一年大约在天津港进出口的集装箱在1000个标准箱左右。享受‘一站式阳光价格’服务后,大概每年能省十几万元。”
为优化营商环境、降低物流成本,天津港(集团)有限公司率先推行“上限封顶,总额控制”和“明码标价,公开透明”的“一站式阳光价格”清单,并通过流程再造、优化服务,提升跨境贸易便利化水平,实现了“一单到底、全程无忧”的全流程服务。据统计,截至目前,已累计减免客户相关费用超过3000万元;通过“一站式”服务平台承接近2万标准箱;提供了更加便捷、高效、低成本的港口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