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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十堰港口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及处置设施全覆盖

时间:2020-10-12 19:31 来源:未知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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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鄂竹山清污1号污水污油综合回收船成功下水,标志着十堰市港口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及处置设施建设任务全面完成。
  根据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湖北省船舶和港口污染防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2016-2020年)〉》精神,2017年9月十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十堰市港口和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及处置设施建设方案(2016-2020年)》,并于2020年报经市政府同意修编调减了设施建设投资,投资计划总额由1555.2万元调减为691.72万元。截止2020年9月20日,经各县市区政府、交通运输和港航海事部门的共同努力,设施全部建设配备到位,完成总投资795.394万元,占计划的115%。全市共建设配置综合回收船6艘,槽罐车6辆、收油机6台、垃圾桶170个、生活污水接收设施14套。109艘100-400总吨船舶生活污水收集或处理装置全部配备改造到位,提前实现了六大港区八个码头和船舶防污染设施全覆盖。
  下一步,十堰市水路交通执法支队将按照《十堰市船舶和港口污染突出问题整改方案》要求,进一步压实港口船舶污染防治监管责任和防污染设施管理责任,全面推进港口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及处置设施有效运转,并与城市公共转运处置设施有效衔接,推动船舶污染物“船-港-城”“收集-接收-转运-处置”的衔接和协作,船舶垃圾分类纳入城市固体废物处理系统处置。积极推进船舶水污染物接收转运处置全过程联单管理使用,安装推广应用“船E行”系统实现联单电子化。落实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处置联合监管制度,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开展联合执法监管行动,加大偷排漏排查处力度,确保库区“零排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