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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精准深入推进降成本优环境的补充意见》解读

时间:2017-11-30 10:23 来源:未知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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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月15日,省政府办公厅、省政府新闻办、省发改委召开《关于精准深入推进降成本优环境的补充意见》新闻发布会。据悉,我省在去年为企业减负580亿元以上的基础上,今年前三季度又为企业减负约845亿元。其中减免税费688.36亿元,降低融资成本、用工成本、用地用能成本和物流成本156.71亿元。

  同时,为更好地扶持实体经济发展,我省又提出了第三批30条具体政策,在六个方面进一步降低企业负担。

  减负30条

  一、降低企业税费负担 12条

  1.全面落实营改增试点政策。

  2.落实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3.提高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

  4.将部分到期税收优惠政策延长至2019年底。

  5.增加企业公益性捐赠从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的年限。

  6.调减部分企业印花税核定征收计税金额比例。

  7.加大资源税减税力度。

  8.扩大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免征范围。

  9.减轻企业专利缴费负担。

  10.减免企业探矿权占用费。

  11.规范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

  12.取消和降低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降低产权交易服务费、土地使用权交易服务费、矿业权交易服务费收费标准,按照现行标准的90%收取。

  二、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 5条

  1.进一步提高行政服务效能。

  2.强化中介服务监管。

  3.鼓励推广建设工程领域“多测合一”。

  4.进一步清理和规范涉企保证金。除依法依规设立的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工程质量保证金、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等4类保证金外,其他保证金一律取消,有效减轻企业负担。

  5.减少消防审批和备案抽查条件。将消防审批时限由20个工作日缩减为15个工作日。

  三、降低企业物流成本 5条

  1.开展高速公路差异化收费试点。

  2.支持多式联运物流基础设施项目建设,项目落地后优先列入省重点工程加以调度推进,并给予一定的前期费用支持。

  3.创新原产地签证备案政策。

  4.创新进出口产品检验检疫监管模式。

  5.对引进大型物流企业投资进行奖励。自2018年1月1日起,对每引进1家全国物流50强、5A级物流企业在我省投资,或省内5A级物流企业新建项目投资5亿元以上,用地面积300亩以上(仓储面积4万平方米)的物流基础设施,给予500万元奖励。

  四、降低企业融资成本 3条

  1.落实支持企业融资续贷政策。商业银行对企业融资到期需要续贷的,按无还本续贷政策办理。规范发展中小微企业转贷基金,以政府资金为主导的转贷基金使用费率原则上控制在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上浮50%以内。

  2.规范金融机构服务收费项目。商业银行严禁在发放贷款时附加不合理的贷款条件,变相提高利率、加重企业负担。

  3.减轻企业抵押贷款费用负担。贷款银行不得将抵押登记费转嫁给企业。抵押登记期满,企业继续利用同一抵押物申请抵押贷款续期的,抵押登记部门不得再收取抵押登记费。

  五、降低企业用能成本 3条

  1.降低大工业企业用电成本。在2016年基础上,推动大工业用电各电压等级电度电价每千瓦时再降低3.94分(优待类大工业用电价格降低3.31分)。

  2.提高供电企业服务水平。进一步简化供电企业用电报装流程,压缩报装时限。

  3.进一步降低企业用气成本。自2017年9月1日起,非居民用气基准门站价格每千立方米降低100元,调整后的非居民用气基准门站价格为1860元/千立方米(含增值税)。

  六、降低企业用工成本 2条

  1.减轻小微企业工会经费负担。自2017年7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对按规定免征增值税的小微企业,工会经费上缴后,实行全额返还。

  2.落实参保职工享受技能提升补贴政策。

 

    附件:《关于精准深入推进降成本优环境的补充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