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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21条措施让企业家安心谋发展

时间:2018-11-29 09:30 来源:江西日报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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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正在转化为坚定有力的江西行动——11月27日,记者从省发改委、省政府新闻办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省委、省政府日前出台《关于保护企业家合法权益激发优秀企业家精神的实施意见》,出台了21条具体举措,坚持问题导向、回应企业家期盼,为企业家安心谋发展营造更好的法治、市场和社会环境,充分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实施意见》明确,建立健全企业家权益保障机制,依法保护企业家人身和财产权、自主经营权、创新权益、公平竞争权益。及时甄别社会反映强烈的产权纠纷申诉案件,从严打击侵害民营企业产权及从业人员合法权益的犯罪行为。司法机关在依法使用查封、冻结、逮捕等强制性措施时,最大限度减少对产权主体合法权益和正常经济活动的损害及影响。强化监督,严禁刑事执法司法插手经济纠纷。打破各种各样的“卷帘门”“玻璃门”“旋转门”,在市场准入、审批许可等方面,为民营企业打造公平竞争环境。

   《实施意见》规定,要持续优化企业发展环境,提高监管的公平性规范性,畅通政企有效联系渠道,强化优秀企业家服务保障。严厉打击扰乱企业秩序、强行收取赞助费保护费地盘费等违法犯罪行为,为企业营造安全发展环境。严格执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无法定依据和未经法定程序,不得随意查封企业财务账册,不得随意对企业停电、停水、停气,不得随意强制企业停建、停产。各级政府要把优秀企业家纳入人才服务中心服务对象,建立优秀企业家服务档案,完善优秀企业家户籍、住房、社保、医疗、子女教育等配套政策,为优秀企业家提供一站式服务。

   《实施意见》提出,要健全企业家容错纠错制度,营造鼓励创新、宽容失败的文化和社会氛围,对企业家合法经营中出现的失误失败给予更多理解、宽容和帮助。企业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各职能部门以帮助整改为主,不予行政处罚;企业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对一些民营企业历史上曾经有过的一些不规范行为,按照罪刑法定、疑罪从无的原则处理,让企业家卸下思想包袱,轻装前进。(记者郑荣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