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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条政策干货促进就业 提高小微企业贷款可获得性

时间:2018-12-22 09:25 来源:江西日报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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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12月21日获悉:省政府印发《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促进就业工作若干政策措施》,推出15条政策干货,促进全省就业工作。

  据悉,我省将加大稳岗支持力度,对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返还其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同时,各地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优先为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及小微企业创业创新项目提供低费率的担保支持,提高小微企业贷款可获得性。

  今后,我省自主创业人员可申请最高不超过15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高级工以上职业资格的创业人员,可申请最高不超过2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合伙创业或组织起来共同创业的,执行最高50万元贷款额度、全贴息政策;对合伙人员或组织起来共同创业人员数量较多的,执行最高90万元贷款额度、按符合条件人员人均15万元额度进行贴息的政策。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可申请最高不超过60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其中300万元以内贷款给予贴息。各地对企业、个人在入驻创业孵化基地发生的物管费、卫生费、房租费、非生产性水电费,按每月实际费用的60%给予补贴,每个入驻实体每季最高补贴不超过1万元,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创业孵化基地被评为全国创业孵化示范基地的给予一次性补助200万元,被评为江西省创业孵化示范基地的给予一次性补助100万元。

  201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我省困难企业开展职工在岗培训所需经费,从企业职工教育经费中列支后,不足部分经审核评估合格的,给予不超过不足部分的50%支持。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我省就业困难人员和零就业家庭成员在职业培训期间,给予每人每天30元的生活费补贴。生活费补贴政策每人每年只享受一次,正在领取失业保险待遇的人员不得享受生活费补贴。

  从2019年1月1日起,我省将实施三年青年见习计划;将就业见习补贴范围由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扩展至16至24岁失业青年;组织失业青年参加3至12个月的就业见习,按照所在县(市、区)最低工资标准的80%给予补贴,并为就业见习人员购买见习综合保险。此外,对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由失业保险基金发放失业保险金,其个人应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从失业保险基金中列支。(记者 黄继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