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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对当前全省重点企业和重大项目复工复产情况进行明查暗访的通知

时间:2020-02-19 10:20 来源:省政府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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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当前,我省疫情防控处于胶着对垒状态,防控工作进入最吃劲的关键阶段。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确保疫情防控有力有效、经济恢复有序有力”的部署要求,扎实推进企业复工复产和项目建设提速提质,力争把疫情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冲击和影响降到最低,近期省政府办公厅将组织5个专项督导组,分赴11个设区市和赣江新区进行明查暗访,督促各地在全力以赴抓好疫情防控的同时,坚持分类指导、强化精准施策,毫不放松推进各类企业和重大项目复工复产,为统筹做好“六稳”工作,做到疫情防控阻击战、精准脱贫攻坚战、经济发展推进战“三战”齐打、战战告捷,努力实现全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奠定坚实基础。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明查暗访时间

2020年2月19日至22日

二、明查暗访重点

突出目标导向、问题导向和结果导向,重点督查各地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有关企业复工复产和项目建设的决策部署,特别是学习贯彻落实《江西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有效应对疫情稳定经济增长20条政策措施的通知》(赣府发〔2020〕2号)、《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疫情科学防控推进全省企业复工复产的通知》(赣府明〔2020〕2号)和《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疫情防控期间有序推进重大项目复工开工的通知》(赣府厅明〔2020〕19号)精神,有序有力推进重点企业、重大项目复工开工情况,主要包括以下两个方面:

(一)重点企业复工复产方面。重点了解各地重点企业复工复产进度、疫情防控物资配备和防控措施落实、务工人员特别是关键岗位人员返岗、产能恢复、上下游原材料供给、交通物流畅通、资金运行保障、订单违约风险等方面情况。

(二)重大项目复工开工方面。重点了解各地重大项目复工开工进度、疫情防控物资配备和防控措施落实、务工人员返岗、施工物质保障、关键设备到位、建设资金落实等方面情况。

三、明查暗访方式

实行明查与暗访相结合、以暗访为主,采取“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直奔基层、直插现场”的方式,深入企业一线和重大项目建设现场听实言、察实情、求实效,全面了解和掌握相关工作推进落实情况。具体采取以下几种形式:

(一)面上“查”。由各设区市政府办公室和赣江新区管委会办公室提供本地推进重点企业和重大项目复工复产的书面材料以及详细清单,书面材料要客观真实反映复工复产的总体情况(含市本级、各县〔市、区〕重点企业复工率、人员返岗率、产能恢复率等和在建重大项目复工率、新投资重大项目开工率等)、存在的突出困难和问题,并提出下一步工作打算和意见建议。

(二)随机“抽”。南昌、九江、赣州、宜春、上饶、吉安、抚州各抽查2-3个县(市、区),景德镇、萍乡、新余、鹰潭各抽查1个县(市、区)。同时,从各设区市提供的复工复产企业和重大项目清单中,每个县(市、区)随机抽查4个企业和项目,其中:2个规模以上工业企业,1个省大中型项目(含省重点工程),1个大中型商场、超市、酒店、宾馆。

(三)实地“核”。深入复工复产企业办公场所、生产车间和重大项目建设现场,实地核查复工复产进度、疫情防控措施落实、防疫物资配备、务工人员返岗、机器设备运转、建筑用材保障、交通物流畅通等情况。

(四)广泛“听”。通过与企业和项目负责人面对面访谈,详细了解企业产能恢复、人员返岗、上下游原材料库存、关键设备到位、资金运行保障、订单违约风险等方面情况,以及复工复产过程中面临的困难问题和相关意见建议。

四、有关要求

(一)积极支持配合。请各地积极配合专项督导组开展相关工作,抓紧对照明查暗访工作重点,认真准备相关书面材料和复工复产企业及重大项目清单,并于2月20日17:30前报各专项督导组。所提供材料应内容翔实、数据准确、事例鲜活,不得言之无物、弄虚作假。

(二)强化结果运用。明查暗访结束后,各专项督导组要及时梳理汇总,尽快形成小组报告,由省政府督查室汇总后形成专题报告报省政府。同时,对明查暗访中发现推进缓慢、特别是工作进度滞后的地方,加大工作提示和督促力度,确保各类企业和重大项目有序复工复产。

(三)严守工作纪律。明查暗访时,各专项督导组要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省委若干规定,轻车简从,禁止陪同,切实减轻基层和企业负担,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各设区市政府办公室和赣江新区管委会办公室原则上明确1名联络人进行工作联络即可,联络人名单(含姓名、单位、职务、电话)请于2月18日12:00前报省政府办公厅督查处(邮箱:szfdcs@jiangxi.gov.cn)。

(四)加强个人防护。明查暗访期间,各专项督导组要认真落实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切实做好个人防护,主动接受体温监测,全程佩戴口罩,经常洗手消毒,就近选择当地机关食堂用餐,并按相关规定缴纳食宿费用。 

2020年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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