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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货车司机权益保障,繁荣高速公路服务区路衍经济,按照省交通运输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印发的《贵州省全面推广高速公路差异化收费实施方案》要求,省交通运输厅在先行先试的基础上印发了《贵州省高速公路货车通行费积分优惠政策实施细则(暂行)》(以下简称实施细则),于2022年3月1日起正式施行。
实施细则明确按货车行驶我省高速公路所产生的通行费比例,进行积分兑换优惠券,在每月通行高速公路后按照1元通行费换算1个积分的方式形成积累,每1000积分可兑换面值5元的电子优惠券,用于贵州省高速公路服务区(停车区)餐饮、住宿、日用品等消费抵扣。预计该优惠政策实施后,将进一步增强货车司机从业获得感,为推动货运行业高质量发展提供积极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