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重汽集团供东风产品仓储、配送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 项目名称:中国重汽集团大同齿轮有限公司供东风产品仓储、配送项目 招标内容 招标内容:东风产品接收、仓储、配送及产品日常管理各项服务工作。 招标形式:公开招标。 议程安排 1.公告时间:2022年11月23 日。 2.报名截止时间:2022年12月3日12点前(书面或电子邮件形式)。 3.答疑时间:截止至2022年12月3日17点前。 答疑方式:书面(或电话)答疑。 4.开标时间:2022年12月25日9点半(若有变动另行通知)。 5.投标文件递交:于开标当日在投标地点现场递交。 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2年11月23 日至2022年12月3日中午12点前。 2.方式:在上述时间范围内,招标人将本项目招标书电子版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投标人所提供的邮箱,招标人不对投标人能否通过电子邮件正确或及时接收相关邮件负责,招标人邮件发出即视为送达。 投标须知 1.合格投标人: (1)投标人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它有关的法律和法规。 (2)公司成立三年以上(以营业执照成立日期到开标当日满三年为准);经营范围满足招标项目需求。 (3)投标人须提供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新版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4)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状况和市场行为良好。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以及财产被接管、冻结或进入破产程序等。 (5)投标人没有被列入招标人处《黑名单》(《黑名单》指投标人与招标人在以往或正在进行的合作中,存在招标人认为的违反合同约定或违反法律法规等的失信行为)的。 (6)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的公司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 (7)投标人须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在投标文件副本中可用复印件)及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8)凡参与投标的单位,皆要求开具与投标单位抬头一致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普通发票的单位不得参与此次招标。本次投标所报价格皆为含税价格(标注税率)。 (9)投标人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财务、技术、服务等方面的资质和能力。 (10)投标人须具有完全履行招标文件的所有要求的能力。 (11)投标人须认可招标人的工作指令,包括节、假日能正常开展工作的要求。 (12)投标人必须是最终投标、签订合同的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将已中标项目以任何形式转包给其他单位。 (13)本次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4)投标文件1正2副共计3份并附U盘电子版(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文件编制”)。 (15)投标人需在投标截止日期前(2022年12月3日17时前)将投标保证金5000 元人民币打到招标人对公账户。 对于未中标的投标人,投标保证金将于招标后1个月内退回到投标人账户,对于中标的投标人,投标保证金可抵为部分履约保证金,具体事宜在中标后由招标人与投标人协商确定。 逾期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2.投标文件格式 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文件编制”,请投标人按格式要求进行填写。 3.报价: (1)本次招标为公开招标,报价应为: 经与招标人或其指派的答疑人员充分沟通确认基础上,由投标人在满足招标人所提出的、与本项目所有相关环节有关的所有费用。 详见本招标书之“第二章 投标文件编制”之“三、投标文件格式要求”之“格式3”。 (2)所有报价货币单位为:元(人民币),含税,报价明确税率。 (3)付款结算方式:发票挂账90天内以电汇方式支付。 (4)高于项目预算金额的报价无效,按投标人主动弃标处理。 4.技术规范及服务 (1)投标人应与招标人指派的答疑人员充分沟通,理解认可并接受相关技术规范及服务要求。 (2)投标人可免费提供的、包含但不限于招标人所要求的其他相关服务内容,按本招标书“第二章 投标文件编制”要求,在其“开标一览表”中一并说明。 5.其他 投标人须认可招标人由于招标人上级集团公司政策变化引起的随时终止合同的要求。如投标人不认可、不接受,则投标人在本招标书“第二章 投标文件编制”之“相关条款偏离表(含商务偏离及技术偏离)”中注明“不接受”字,招标人将视之为主动弃标。 其余未尽事宜,均按合同约定。 6.要求招标人或相关合同签订单位提供的配合,在标书文件中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