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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一带一路”建设综合试验区总体方案发布

时间:2017-09-27 10:46 来源:中物联大宗分会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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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浙江省政府批复同意设立宁波“一带一路”建设综合试验区后不久,9月21日,浙江省发改委印发《宁波“一带一路”建设综合试验区总体方案》,全面指导试验区建设。

 

   方案提出,到2020年,“一带一路”港航物流中心、投资贸易便利化先行区、产业科技合作引领区、金融保险服务示范区和人文交流门户区建设初见成效,“一带一路”战略枢纽城市的功能地位初步确立。

 

   为何将“一带一路”建设综试区设在宁波?方案明确表示,宁波具有特殊重要的城市战略地位,得天独厚的港口资源优势,源远流长的开放合作基础,开放包容的国际营商环境,开拓进取的民营企业群体及非常深厚的历史文化底蕴。

 

   在具体建设方面,“一带一路”港航物流中心以港口开放为主线,打造多式联运国际枢纽,扩大“海丝指数”影响力。到2020年,腹地“无水港”达到20个以上,新增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国际航线5条以上、空港国际货运航线5条。

 

   “一带一路”产业科技合作引领区以“中国制造2025”试点示范城市、国家创新型试点城市和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区建设为契机,推进绿地投资、跨国技术并购和国际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合作。到2020年,境外产业园增加到5个,累计新增境外投资总额25亿美元,经认定本土跨国企业不少于5家。

 

   “一带一路”金融保险服务示范区强化金融保险创新,研究设立“一带一路”巨灾保险合作基金并争取落地,加大政策性银行金融支持力度。到2020年,人民币跨境收入占本外币跨境收入比重达30%。

 

   方案提出,到2030年,更多国别、更宽领域、更深层次的对外开放合作深入推进,共商共建共享的合作机制更加完善,战略性开放通道安全高效畅通;经贸投资合作成果更加丰硕,与沿线国家和地区贸易总额、对外投资、引进外资均比2020年翻一番;金融保险、知识产权保护、投融资等“走出去”服务体系更加健全,与沿线国家和地区友好城市的多层次交往更加深入,“一带一路”战略支点作用充分体现、战略枢纽城市地位牢固确立。

 

   方案还明确了试验重点:宁波将围绕“五通”“五路”建设,以梅山新区等重大平台为载体,充分发挥宁波港口、开放、产业和人文集成优势,重点推进港口互联互通、贸易便利化、产业科技合作、金融保险服务、人文交流五方面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