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扩大货运机动车禁止通行范围的通告
(征求意见稿)
为进一步缓解我市城区道路交通压力,充分利用路网资源,保障道路交通安全、有序、畅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的规定,现就我市扩大货运机动车禁行范围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每日7时至22时,禁止货运机动车、牵引车、专项作业车、轮式自行机械在以下区域和道路通行:
昌南大道的生米大桥口至昌东大道口段(含)、昌东大道、富大有路的昌东大道口至洪都北大道口段、英雄大桥、孔目湖大街、玉屏东大街的庐山南大道口至桂苑大道口段、枫生快速路的玉屏东大街口至祥云大道口段、祥云大道的枫生快速路口至龙虎山大道口段(含)、龙虎山大道的祥云大道口至龙兴大街口段(含)、龙兴大街的龙虎山大道口至赣江南大道口段(含)、赣江南大道的龙兴大街口至祥云大道口段(含)、生米大桥(含)围合的区域。
二、全天候禁止中型(含)以上货运机动车、牵引车、专项作业车、轮式自行机械在以下区域和道路通行:
(一)会展路的红谷中大道口至赣江中大道口段(含)、赣江中大道的会展路口至世贸路口段(含)、世贸路的赣江中大道口至红谷中大道口段(含)、红谷中大道的世贸路口至会展路口段(含)围合的区域;
(二)学府大道的莲花路口至丰和南大道口段(含)、丰和南大道的学府大道口至卧龙路口段、卧龙路的丰和南大道口至莲花路口段(含)、莲花路的卧龙路口至学府大道口段(含)围合的区域;
(三)生米大桥、朝阳大桥、八一大桥、红谷隧道、滕王阁隧道、象湖隧道、阳明路-青山湖隧道、洛阳路隧道。
三、本通告实施前的有关货运机动车禁止通行的管理规定依然有效。
四、本通告自2017年 月 日施行。
五、请广大驾驶人自觉遵守上述规定;违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法予以处罚。
特此通告。
南昌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
2017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