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货运车辆安全技术检验和综合性能检测依法合并、开展“司机之家”试点工作、对使用ETC非现金支付卡并符合相关要求的货运车辆给予适当通行费优惠……5月7日,江南都市报全媒体记者从省交通运输厅获悉,我省出台促进道路货运行业健康稳定发展实施方案,2018年底前,完成道路货运行业降本减负10件实事,促进行业发展。
促进“司机之家”试点等10件实事年底前落实
据悉,在全省现代物流工作联席会议框架下,交通部门协调解决制约道路货运行业健康稳定发展的重大问题,督促促进道路货运行业包括“司机之家”试点工作等10件实事2018年底前落实。
“我省将改善公路行车停宿条件。优化货车通行治安环境,各地交通运输、公安部门要提请地方政府组织多部门联合行动,在高速公路服务区和货运站场等重点区域,严厉打击盗抢车货和偷油等违法犯罪行为,将此项工作列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重要任务。”交通部门相关人士表示,要加大资金支持,鼓励创新机制并积极引导社会资本参与,鼓励在具备条件的高速公路服务区、货运枢纽(物流园区)或其他公路沿线建设“司机之家”,为货车司机提供价格适宜的停车、住宿、餐饮、车辆维修保养、无线上网等服务,为司机提供休息和放松的良好空间。
10件实事
●落实货运车辆安全技术检验和综合性能检测依法合并
●落实道路普通货运车辆异地年审和驾驶员异地考核
●落实跨省大件运输并联许可全国联网
●开展我省“司机之家”试点工作
●对使用ETC非现金支付卡并符合相关要求的货运车辆给予适当通行费优惠
●落实从业人员在各项社会保险中优先参加工伤保险
●编制公布我省货车非法改装和超限超载处罚清单
●落实交通运输业个体纳税人异地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制度
●推进开具高速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发票、开展道路货运驾驶员免费网络继续教育
●推进取消部分道路货运行政审批事项
鼓励开展大型货车驾驶人订单式培养
我省明确,强化从业人员社会保障,加强对道路货运企业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情况的监督、指导和服务,依法规范道路货运企业与货车司机订立劳动合同。指导企业提升劳动用工管理水平,保障货车司机休息休假权利。将道路货运企业纳入劳动监察执法重点监控范围,对其与货车司机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等情况进行严格执法检查,严厉打击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行为。有序扩大从业人员社保覆盖面,督促道路货运企业依法为货车司机参加各项社会保险。按照国家统一要求推进道路货运从业人员在各项社会保险中优先参加工伤保险,根据货车司机的职业特点和道路货运企业用工方式,研究完善工伤保险参保缴费政策,不断提升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工作效率,提高工伤保险管理服务水平。研究探索道路货运互助保险机制。
加强货车司机职业教育。鼓励校企合作,开展大型货车驾驶人订单式培养。研究制定优惠政策,引导符合有关条件的生源参加大型货车职业教育,逐步缓解职业货车司机日趋短缺的矛盾。
研究推进货运企业或行业协会组建工会
发挥工会和行业协会作用,研究推进货运企业或行业协会组建工会,吸引货车从业人员加入工会组织,保障货运司机的权益。推动行业协会和产业工会定期开展货运企业营商环境、货车司机经营状态、行业发展公众满意度等社会调查,及时向有关部门反馈意见建议。支持行业协会、工会组织为家庭条件困难的货车司机提供帮扶,引导货车司机合理反映诉求,为货车司机等提供公益性法律援助。(记者章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