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8日11时,位于320国道上的高安超限超载车辆检查站内,由路政、交警、特警组成的联合执法小组正逐一对途经大货车进行检查。这时,一辆装渣土的大货车在交警引导下过磅检查,电子屏幕显示:该车超载19.4吨,超载率77.6%。路政人员随即登记信息,并告知司机,将车辆开到距检查站约10公里处的第三方卸货场,进行卸货处理,并及时将信息通报交警,由交警依法处罚。检查站负责人告诉记者,目前在治超工作中,路政部门只负责检查,发现超载后均由交警进行处罚。这是我省健全路警联合执法机制后的一个治超场景。
7月,省交通运输厅、省公安厅联合下发工作方案,要求建立健全路警联合执法协作机制、完善路警联合治超执法流程,实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管理机构和公安机关治超联合执法常态化制度化。方案明确,对于地处省际,多条国、省道或重要县道交汇点,货物运输主通道、货车交通量较大的超限超载检测站,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推行驻站联合执法。
省治超办有关负责人介绍,推行联合执法后,执法部门利用货运车辆超限超载治理信息平台,及时登记、抄告、公示货运车辆超限超载违法行为及处理情况,建立超限超载严重违法失信人名单,定期向社会公布,依法依规实施失信联合惩戒。此外,省治超办还要求各地对货源单位进行排查和梳理,对货运量大、车辆流量多、容易发生超限超载的煤炭、水泥生产企业,物流园等单位进行重点监管,鼓励货源单位分期分批安装称重设备和视频监控设备,减少超限超载车辆出厂上路。
下一步,我省将积极推进不停车检测点的布局规划和建设,推动治超远程监控和非现场执法。建立超限超载严重违法失信人员名单库,落实限制或禁止失信当事人的市场准入、行政许可等项联合惩戒措施,确保驻站路警全天候联合执法,做到逢车必检,使得超限超载车辆无处遁形。(记者林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