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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我省公布第三批“四好农村路”示范县名单,包括德兴市在内的10 个县(市、区)成为江西省第三批“四好农村路”示范县。目前,全省共有省级示范县24个。
近年来,我省着力消除制约农村发展的交通瓶颈,围绕“建好、管好、护好、运营好”农村公路不断进行探索,取得显著成效。同时,推进农村公路规范化和高品质建设,构建起省、市、县三级交通工程质监机构。其中,全省11个设区市机构设置率达100%。实施农村公路“品质工程”创建,要求全省每个县(市、区)打造1至2个示范创建项目。为强化正向激励,深入推动“四好农村路”示范县创建工作,我省对入选省级“四好农村路”的示范县,给予600万元专项奖励资金。积极推广“路长制”。在新干县率先探索实行“路长制”,对县域内各类道路分段设置路长,将道路建管养与治超、治脏、治乱、治堵、治违紧密结合,实现城乡道路全方位综合管理,取得较好成效。在此基础上,在全省范围内推广新干县成功经验做法。目前,已在72个县(市、区)有效实施“路长制”。全省已累计建成农村公路6.4万公里,惠及7.4万个自然村,解决了1400多万群众出行“最后一公里”问题,具备通车条件的建制村通客车率达99.6%,全省镇村公交试点县达到26个。(记者林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