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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省交通运输厅等部门印发《关于调整我省高速公路计费规则有关事项的通知》,对我省高速公路通行费的计费取整规则进行调整:现金收费由“二舍三进,整5整10”取整,调整为“四舍五入”精确到元;ETC收费由“四舍五入”精确到元,调整为“四舍五入”精确到分。
据悉,本次计费取整规则的调整,只是提高高速公路计费精度,确保我省现有ETC通行优惠政策精准到位,并不涉及我省高速公路现有收费政策、收费标准的调整。但由于精度调整,会导致部分车辆通行费发生变化。
以车主使用现金缴纳车辆通行费为例,假设标准计费金额为12.5元,原现金收费按“二舍三进,整5整10”后收取15元,现精确到元则收取13元;如标准计费金额为7.49元时,原现金收费按“二舍三进,整5整10”后收取5元,现精确到元则收取7元。
以车主使用ETC缴纳通行费为例,假设标准计费金额为10元时,原ETC收费是在现金收费额95折后的9.50元上再按“四舍五入”精确到元为10元,现精确到分则收取9.50元。
为保证相关调整工作顺利实施,经过紧张有序的软件开发升级,全省高速公路收费系统已部署就绪,并于9月27日在福银高速南昌东收费站、昌奉高速南昌西收费站进行了先行试点,省内其他收费站已在9月30日前全面使用新计费规则。(记者林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