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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安:因材料不合格顾客没取货 物流公司竟当废品出卖

时间:2019-11-09 08:56 来源:中国江西网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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邹先生购买的限高架(邹先生供图)


  中国江西网/吉安头条客户端讯 记者彭晓华报道:前段时间,吉安市的邹先生从山东购买了一个车辆限高架,卖方通过物流公司发货过来,但由于限高架的钢材厚度不对,他想先和卖方沟通后再去取货,可没想到,当他与卖方沟通好了后,货物却被物流公司当废品卖掉了。事情到底是怎么回事呢?近日,记者就此进行了采访。

  顾客:自己的货物被物流公司卖了废品

  邹先生告诉记者,前段时间,他因工程需要,从山东购买了一个车辆限高架,在支付了定金后,卖方就通过和平物流将货物发了过来,剩下的货款等他收货后再全部结清。但他验货后发现,产品的质量存在问题,钢材的厚度不对,于是他就跟厂家一直在沟通。

  邹先生说,当他最终与厂家协调好了之后,来位于吉安市吉州区工业园的江西和平物流吉安办事处准备取货,却意外地发现货物不见了。他多次去找物流公司人员询问,得知货物已被他们作为废品处理掉了,只卖了1500元钱。他表示,这批限高架材料价值2万多元,物流公司没经过他同意,就擅自将货物以废品处理了。

  对此,邹先生觉得很不理解,他说如果物流公司认为,他的货物在物流园里放得太久了,完全可以先打电话通知他去取走,而不能擅自就当废品卖掉。而物流公司也拒绝赔偿他的损失,只愿意给回他1500元的废品处理费。

物流公司:按行业规则作无主处理

  随后,记者和邹先生前去了江西和平物流吉安办事处,该办事处负责人王先生告诉记者,邹先生的货物确实已被公司处理掉了。王先生说,他们事先通知了邹先生来取货,但他说这些货做得不规格就不来取,一直都放在物流公司,而且放了半年多时间。

  王经理认为,邹先生与卖方产生纠纷与他们无关,由于邹先生货物很大,他迟迟不来取货,也给物流公司的经营和管理带来麻烦,对此他们也很无奈。按照行业规则,一般在3个月内不来取货,就作无主处理,很多快递行业都是这样规定的。王经理表示,既然现在邹先生找上门来了,他们也愿意将处理限高架的钱归还给他,并相应的做点赔偿,但邹先生不接受。

  对此,邹先生表示,如果按市场的废铁价,3000公斤重量,钢铁5个毫米厚,卖废铁也不止卖这点钱的,何况他的货品原价是2.6万元钱。

  律师:物流公司没有对货物的处置权

  记者也就此咨询了多名物流业内人士,他们表示,物流行业并没有专门的条例,按照行业通行做法,如果收件人不收货,一般是作退货处理。

  江西文修律师事务所王铁平律师认为,货主与物流公司是一种运输合同关系,合同法运输合同部分对此类情况作出了有关规定,一旦收货方不来领取或者签收货物,物流公司可以对该批货物进行提存或留置,依法收取该批货物的保管费,但是物流公司不允许对该批货物进行处置或销毁,因为物流公司并不是该批货物的所有人,也没有处置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