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湖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令
第022号
关于加快推动全区服务业相关行业复工复产的通告
根据《江西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分区分级防控实施方案(试行)》(赣新冠指办明电[2020]95号)、《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以“两好”推进日常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实施意见》(赣府发〔2020〕7号)和《关于进一步科学精准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洪新冠指办[2020]24号)文件精神,为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做到两手抓、两手硬、两手赢,经区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
1、全区200张床位以下的酒店、宾馆、旅社在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的前提下有序恢复营业,自即日起区疫情防控指挥部第9号令停止执行。
2、洪城商圈、万寿宫等批发零售市场在参照商场超市的要求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的前提下,加快推动复工复业。
3、农贸市场活禽交易开办者(业主)在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的前提下有序恢复交易。
4、辖区内景区、景点在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的前提下,有序恢复开放。
5、区直区管综合医院及专科医院在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和感染防控措施的前提下,有序恢复正常医疗服务,疫情应急响应期间严禁接诊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症状及腹泻等症状患者。
6、完善居民出行管理措施,各社区(村)对进出人员和车辆分别进行必要的体温检测和查验电子通行证后,一律放行,不得限制人员和车辆通行。
西湖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0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