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西省政府办公厅出台了《关于加强全省水上搜救工作的实施意见》(简称《实施意见》),提出建立跨部门、跨领域搜救信息资源共享平台,集中解决水上搜救工作中存在的责任落实不到位、体制机制不健全、保障能力不适应等重点问题,推动全省水上搜救工作高质量发展。
《实施意见》从健全水上搜救体制机制、建立完善联席会议制度、注重内河水上搜救协同、加强信息资源共享、完善水上搜救规划和预案标准体系、加强水上搜救现代化装备建设应用、建设现代化水上搜救人才队伍、推广普及水上搜救文化8方面,明确了22项重点任务。
《实施意见》明确,要加强长江江西段、鄱阳湖、赣江和信江水域的水上搜救协作,建立联动工作机制;封闭水域相关的市、县(区)政府和有关单位要加大水上搜救装备、物资、人员培训等方面的支持力度;建立完善赣江、信江、鄱阳湖、柘林湖、仙女湖等重点水域气象监测网络与预警设施等;加大水上先进应急救援装备采购资金投入,加强水上搜救基地车载移动式潜水减压舱、三维彩色图像声纳高精探测仪器等专用设备配备,加快主机功率1500千瓦级救助拖轮、起吊能力500吨级打捞起重船、水上溢油回收船及配套设备建造配置,全面提升水上搜救能力。
根据《实施意见》,江西省水上搜救机构要做好全省水上搜救和船舶污染应急工作的组织、协调,制定完善工作预案和规章制度;各市、县(区)政府要落实预防与应对水上突发事件的属地责任,完善水上搜救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