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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影响生态、供水、航运等非法码头一律取缔

时间:2018-07-04 17:33 来源:南昌晚报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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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7月3日从省交通厅了解到,我省将对赣江、信江高等级航道和鄱阳湖沿岸的非法码头进行专项整治,今年10月31日前依法取缔严重影响生态安全、供水安全、航运安全和行洪安全的非法码头。

记者了解到,我省将对不符合港口总体规划、岸线保护利用等相关规划,且未依法取得相关行政许可或备案、违规占用岸线的码头予以取缔。对于选址符合港口总体规划、岸线保护利用等相关规划,生产条件基本满足要求的码头,将督促码头业主加快开展相关研究、论证和报批工作。

记者注意到,我省将对2004年《港口法》发布前建设的符合发展条件的无证码头,逐步搬迁至符合港口规划的作业区,实现统一集中化管理。相关设区市可根据当地实际,采取统一集并的方式设置专用砂石码头集散中心,对砂石码头进行集中运营管理。

根据相关工作方案,在本月底前,相关设区市将摸清辖区内非法码头的分布、业主、经营状况,提出分类处置类型。今年8月至9月间,相关设区市制定本地区非法码头整治工作方案。从今年10月至2019年底,各部门、组织将开展联合执法,强力推进整治工作,并确保不再新增非法码头。

记者注意到,在整治期间,对必须取缔的非法码头由相关职能部门发出限期拆除通知书,逾期不拆除的,依法通过强制拆除违建设施、查封吊机、停止供电、禁止船舶停靠等方式予以取缔。对列入规范、提升类的码头,督促码头业主在规定的期限内办理有关手续,不能按期完成的,坚决取缔拆除。(记者 高学斌 实习生 解文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