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4日,从省交通运输厅获悉,为有效保护我省内河岸线资源,保障全省内河水域生态、供水、防洪和航运安全,发挥好交通运输在深入推进长江经济带发展的先行效应,我省启动内河非法码头专项整治,并将整治成效纳入市县高质量发展绩效考核。2020年底前,将完成赣江、信江高等级航道和鄱阳湖沿岸的非法码头整治工作。
据了解,省交通运输厅、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联合印发了《江西省内河非法码头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明确整治对象为赣江、信江高等级航道和鄱阳湖沿岸的非法码头,包括未依法取得相关行政许可或已备案但违法违规经营的码头,与不符合饮用水源地保护或生态红线管控相关要求的码头。
不符合港口总体规划、岸线保护利用等相关规划,且未依法取得相关行政许可或备案、违规占用岸线的码头,在2018年10月31日前坚决予以取缔;对选址符合港口总体规划、岸线保护利用等相关规划,生产条件基本满足要求的码头,将督促码头业主加快开展相关研究、论证和报批工作,并明确手续办理期限。同时,大力推广使用节能减排先进技术和设施设备,督促码头业主做好码头运营的环境保护,做好船舶港口污染物接收和转运工作,促进港口绿色发展。
记者了解到,2019年6月30日前,我省将完成取缔类非法码头拆除和复绿工作;2019年12月31日前,完成规范、提升类码头的规范提升工作,各相关设区市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作为第一责任人,整治成效纳入市县高质量发展绩效考核,确保不再新增非法码头。(记者杨碧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