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西省公安厅交管局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全省各地公安交警部门开展为期一年的集中整治超载货车攻坚行动,整治内容包括:货车超载;非法拼装改装,报废、注销车上路行驶;涉牌涉证(包括无牌无证、使用伪造或者变造号牌、使用其他车辆号牌、故意遮挡或者污损号牌);违反禁令标识通行等重点违法行为。
整治情况纳入季度考核
据了解,我省各地成立工作专班,进一步落实、细化工作方案,明确职责分工,迅速开展集中整治行动,不断扩大整治成果。全省各地公安交警部门领导深入一线,靠前指挥,并通过督导检查、考核通报等方式,推动集中整治超载货车工作落到实处。江西省公安厅交管局将定期通报各地工作开展情况,并将有关工作情况纳入季度考核中,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根据江西省公安厅交管局部署、要求,各地在办理货运车辆注册登记、核发检验合格标志等业务时,要加强对货运车辆的外廓尺寸、整备质量和安全装置等情况的查验,对不符合机动车国家安全技术标准的货运车辆,不得进行注册登记、不得发放检验合格标志。
同时,各地要组建分析研判专班,分析研判本辖区路网情况和货车行驶规律特点,针对重点区域、重点路段、重点时段,及时调整勤务部署,加大违法多发、事故多发等重要路段的检查整治力度。此外,各地交警部门还要协同交通运输、住建部门,围绕辖区快递物流站场、工业园区、建筑工地、货运站场等容易出现车辆超载违法的装载源头开展摸排,收集情报。
健全执法机制加强常态管控
在健全执法机制、加强常态管控方面,江西省公安厅交管局要求各地严格落实路警联合执法常态化制度化工作机制,依托超限超载检测站和电子警察抓拍系统,引导货运车辆主动进站接受检测。对不按交通信号通行、故意逃避检查的货运车辆,取证后依法进行处罚。对超载货车实施处罚后,要及时确定车辆装货地、卸货地,梳理分析重点的货运源头和运输企业,及时抄告交通运输部门对违法货运车辆、货运车辆驾驶人、道路运输企业和货运场所经营者落实“一超四罚”,督促公路货运源头企业落实源头装载监管责任。
在查处超载货车严重违法行为工作中,发现车辆存在非法改装的(包括非法加高栏板、增加弹簧钢板等),责令当场恢复原状处罚后放行;因特殊原因不能当场恢复原状的,开具交通违法处理通知书,待恢复原状后再依法处罚。发现拼装嫌疑车辆,要及时予以扣留,确为拼装的车辆,要予以收缴,强制报废。对发现车辆非法改装、拼装企业的,要及时通报交通运输、市场监督等部门依法治理。对严重违法构成犯罪的,要积极会同相关警种依法立案查处。
此外,各地公安部门还要加强与治安、刑侦等相关警种的配合,对强行闯关、阻碍公务、堵塞车道等违法行为依法坚决予以查处;在进一步建立健全联合执法机制基础上,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加强对高速公路收费站、服务区、物流园区、工地、砂石厂等货车超限超载集中区域的摸排,认真研判非法“带路”人员活动规律和违法犯罪线索,严厉打击通过蹲守、尾随、盯梢执法部门获取执法信息等方式非法“带路”行为,坚决打掉幕后黑恶势力和“保护伞”。(记者成锦霖)